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长。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基层党建不断夯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着力提升基层党建质量;今年,镇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2次;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累计2次,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8次,发展农村党员1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4人。完成7个村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
2、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奖惩机制,做到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四个到位,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脱贫人口在“一超六有”方面均已得到落实。2020年全镇完成897户2513人减贫任务,人均收入达13000元;实施全镇易地扶贫搬迁195户,顺利迎接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验收,全面完成脱贫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
3、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大力推进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土地流转台账,为流转双方提供优质服务,及时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积极强化公共财政理念,加大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惠农资金监管。新发展生猪养殖6户,养殖生猪共7000头;新发展养鸡大户2户,养殖家禽共4000只;新发展肉牛养殖大户1户,养殖肉牛共15头;新发展肉羊养殖大户1户,养殖肉羊共14头。
4、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一是镇村面貌显著改观,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实施农村改厕和人居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投放垃圾桶200个,基本上满足我镇垃圾有序运转。村庄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持续减少,人居环境大为改善。二是城镇管理水平逐步提升,设置道路警示牌130处,新建停车场2处,交通秩序得到显著改善。规范农民建房审批,全年上报审批340户,加大防违控违工作力度,开展农民建房巡查70余次。
5、社会民生保障有力。发放城镇低保、五保、高龄、残疾、孤儿、优抚等补助资金980万元;全镇医疗保险参保缴费16人,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小额人身保险1414人,精准贫困户报销比例达到95%以上,婚前孕前检查26对,婚检和孕检率均达100%。
6、社会基层治理有序。全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2次;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会4次,上路巡查180次,;常态开展森林防火巡护工作,张贴防火标语15余幅;始终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着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办理区委书记信箱、区长热线信箱信件45件,化解率达100%。协调各站所开展联合行动,开展治安巡逻,持续开展综合治理,辖区内治安和刑事案件明显下降。全年发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防邪等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标语40余幅,辖区无较大、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机构设置
金石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金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总收入2024.71万元,2019年总收入2413.01万元,比上年减少388.3万元,减少幅度16.09%。主要变动原因是脱贫后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2020年总支出1710.59万元,其中: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387.15万元,占总支出的22.63%,商品和服务支出469.59万元,占总支出的27.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58万元,占总支出的21.49%,其他资本性支出486.27万元,占总支出的28.43%。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02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2.26万元,占69.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1.85万元,占25.28%;年末结转和结余收入314.12万元,占4.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431.74万元,占总支出的25.24%;项目支出1278.85万元,占总支出的74.76%。
在431.74万元的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8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7%;商品服务支出数为31.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数为1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2%。
在1278.85万元的项目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数为437.63
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4.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数为354.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76%,其他资本性支出486.27万元,占总支出的38.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2413.01万元,2020年总收入2024.71万,比上年减少388.3万元,减少幅度16.09%。其原因是响应国家财政政策压缩公用经费及结转结余比上年增加。
2019年总支出2312.41万元,2020年总支出1710.59万,比上年减少601.82万元,减少幅度26.03%,其原因是结转结余数比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8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78.30万元,下降18.06%。主要变动原因是结转结余数比上年增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7.06万元,占32.2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80万元,占8.14%;
农林水(类)支出584.34万元,占46.28%;
卫生健康(类)支出86.64万元,占6.86%;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万元,占0.08%;
住房保障(类)支出44.01万元,占3.4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90万元,占0.47%;
其他(类)支出6.00万元,占0.4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00万元,占1.9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62.75万元,完成预算83.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407.06万元,完成预算91.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及时报销,结转至下年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102.80万元,完成预算90.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及时报销,结转至下年支付。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86.64万元,完成预算9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及时报销,结转至下年支付。
5.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584.34万元,完成预算65.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及时报销,结转至下年支付。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44.01万元,完成预算9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及时报销,结转至下年支付。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决算为5.90万元,
完成预算100%。
9.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0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无增减,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11.85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020年,金石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石镇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便民服务中心”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选取的全部项目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并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形式主义和一刀切。坚持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完善服务制度。坚持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已有的村(社区)其他各类中心(站、点)的作用。坚持统筹协调,联动推进,热情服务群众,发现的主要问题:整体良好,仍有极小部分人服务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及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打造一个和谐健康办事环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便民中心运转经费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金石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万元 | 执行数: | 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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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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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便民中心日常运转维护,服务群众 | 便民中心运转维护,服务群众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日常正常运转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2: | 服务态度 | ≥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 | 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及时实施服务 | ≥95%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指标1: | 群众满意度 | ≥97%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金石镇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应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排污治理方面的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名胜风景区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镇村(社区)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环境卫生(款)城乡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农村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保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乡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金石镇政府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情况
金石镇位于通川区中北部,东经107度18分、北纬37度28分。全镇总面积60平方公里,镇区面积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4万亩,总人口21152人,非农人口5130人,人口密度332人/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常住人口8000人,占总人口比例40.2%。场镇面积2平方公里,绿化面积0.3平方公里,街道硬化率100%。
镇辖区2个社区,有土门、月岩、高兴、四凡等11个行政村委会。镇政府驻石观音街33号。境内海拔400-800米。有土门、郭家湾、花岭溪水库。金新公路、金龙公路、金碑公路、金北公路过境。乡镇企业有农机修配、粮油加工等厂。农业主产水稻、小麦、油菜子,产柑橘、花椒。养殖业以生猪、牛、羊、家禽为主。
(二)机构组成。
金石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金石镇人民政府。
(三)人员概况。
金石镇政府机关行政编制15人,工勤3人,事业编制17人,共35人。行政人员实有15人,事业人员实有17人,工勤人员实有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1. 部门预算收入。金石镇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2024.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4.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60万元。
2. 部门预算支出。金石镇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2024.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1.85万元、农林水支出783.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0万元、其他支出6.00万元。
3.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金石镇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 部门实际收入。2020年金石镇政府收入总额为2024.71万元,年初预算1076.63万元,年度预算调整2024.71万元,本年结转资金314.12万元。
2. 部门实际支出。2020年金石镇政府支出171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74万元,占总支出的25.24%;项目支出1278.85万元,占总支出的74.76%。
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7%;商品服务支出数为31.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数为1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2%。
项目支出主要是乡镇开展专项工作及重点工作支出、郭家湾及场镇污水占地补偿经费、动物园沿线改迁工程、临街店招打造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经费、毛坯路建设工程等,其中:商品服务支出数为437.6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4.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数为354.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76%,其他资本性支出486.27万元,占总支出的38.02%。
3.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2020年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4. 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
2020年度人员成本为369.94万元,其中:工资177.1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86.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05.88万元
办公成本为22.55万元,其中:办公费19.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0万元。
公务成本为21.47万元,其中: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3.00万、差旅费17.47万元。
运行成本为128.68万元,其中:办公费19.55万元、差旅费17.47万元、电费3.70万元、邮电费2.5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工会经费1.89万元、福利费3.62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6.8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覆盖率达到100%。
(1)办公室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全面分解落实,注重过程监控和跟踪督查,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强公文办理,保密等工作。做到公文办理无差错,无泄密事件发生,办结率100%。
(2)人大工作。2020年开展了“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视察活动;同时,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报告工作,积极完成交办任务,人大代表建议、批准和意见到期办结率100%。
(3)政协工作。自觉接受政协监督,自觉通报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交办任务,及时报告信息。
(4)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镇党委主体责任、镇纪委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严肃问责追究。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和舆论引导,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善,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进一步提升。通过撤并优化,金石镇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基本构成,形成了预防腐败、惩治腐败、组织保障3大体系,建立了宣传教育、民主决策、权力监督、干部管理、源头治理、利益维护、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坚持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开支审批程序,规范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防患于未未然。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强化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落实镇纪委的监督执纪责任常态化。
(5)组织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区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做好“七一”优秀党员及优秀支部的表彰及贫困老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发放了慰问金和慰问物资等。积极开展“星级支部”评选活动。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水平,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近年来,我镇不断完善了财务制度、明确岗位分工、加强帐务核对;资金使用合规方面严格执行预算、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坚持重民生保重点,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全镇干部和群众对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满意度较高。
下一步针对我镇目前存在的预算当年完成率不高,结转资金较大,经费支出控制不够严格,公务卡执行率低等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构筑安全高效便捷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
3、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力。高度重视部门决算编制中所反映出来的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日常基础管理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调整,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划分。
4、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对办事人员开展有关职业道德修养、诚信建设、法律、法规制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的培训,不断提高办事人员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