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教科系统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强力构筑监督体系
  • 来源:区教科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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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落实通川担当首位之责,夯实“支点”底座,大力实施“三城三地三片区”发展战略,实现通九州、纳百川,加快建设达州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通川区教科系统深入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以“三德”主题教育为抓手,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不断锤炼教师理想信念、提升教师人格修养、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努力打造一支“四有”好老师队伍。

    通川区教科系统多措并举,层层设防,环环相扣,确保“三德”主题教育落地抓实,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一是做到对象全覆盖,要求全区公、民办学校(园)、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严格贯彻落实达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二是做到过程全覆盖,把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大学习、师职师责大践诺、师技师能大示范、师表师范大评选、师风师貌大宣传、师纪师行大纠偏等“六大”活动、16个具体项目作为主要措施,贯穿“三德”主题教育全过程。三是做到监督全覆盖,不断健全监督机制,构建社会、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五位一体”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市、区两级监督举报渠道网上公示,并在全区公、民办学校(园)、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达州市教育局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2123415,电子邮箱:dsjrsk1311@163.com,通讯地址:达州市西外永兴路2号;通川区教科局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2105407、2105994,电子邮箱:tcqjkjrsg@163.com,通讯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文华街34号。


    达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1.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言行的。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传播宗教思想,或在校园内参与、组织宗教活动的。

    4.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

    5.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产生明显负面影响,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

    6.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的。

    7.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

    8.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的。

    9.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10.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影响公平、公正履行教育职责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或变相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11.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经营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有偿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

    12.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本清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教师。

     

    达州市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1.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言行的。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3.在保教活动中传播宗教思想,或在幼儿园内参与、组织宗教活动的。

    4.通过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

    5.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的。

    6.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

    7.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歧视、侮辱幼儿,猥亵、虐待、伤害幼儿的。

    8.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活动的。

    9.在入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10.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影响公平、公正履行教育职责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推销或变相推销幼儿读物、玩具、社会保险等,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11.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信息的。

    12.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本清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班,以及幼儿培训机构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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