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严格落细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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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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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文物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近期,全国疫情多发散发,此起彼伏,接连不断。我省成都、泸州、德阳、绵阳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且存在隐匿传播和多点散发的风险,疫情防控难度极大,形势严峻复杂。全省文旅系统要按照省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疫情应急指挥部调度会议精神,迅速进入应急状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进一步落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个体责任,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文旅途径传播蔓延。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三个要求”和“三多两有”。要督促A级景区、公共文化场馆严格落实预约、限流、错峰“三个要求”,各文旅场所要做到“三多两有”,即配备工作人员多、入口设置多、检测点位多,有疏散场所、有隔离场所。督促网吧、歌舞厅等密闭室内文旅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通风换气、环境消杀,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二、督促文旅场所做好“五件事”。各文旅场所要引导游客严格落实亮码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核验游客旅居史及核酸检测报告(按照省应急指挥部关于人员排查管理政策要求执行),配齐配足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

    三、严控聚集性文旅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文艺演出、文旅节会等各项文旅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制定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指导督促各类文旅企业单位及时查验返岗返工人员旅居史,开展核酸检测,持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每日上岗前要求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坚决杜绝带病上岗。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文旅从业人员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

    五、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文旅行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执法巡查,及时督促未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文旅场所整改问题,堵塞防疫漏洞。重点督促检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督查时指出的网吧佩戴口罩提醒劝阻不到位、旅游景区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对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熔断”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文旅企业积极妥善处理旅游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善后事宜。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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