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市场,严厉打击化妆品市场违法行为,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近期,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外市场监管所结合“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部署,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辖区各美容院、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内容涉及销售使用的化妆品是否合法,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及相关进货票据,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化妆品有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标记;包装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进口化妆品是否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和中文标识;是否销售使用超过使用期限或“三无”化妆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场所是否整洁卫生,是否有防潮、防尘、防虫、防污染设施等。
执法人员在对通川北路一美容店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销售化妆品的货柜上有品名为妍福康风韵胸部保养十一件套的化妆品2套,生产日期为2017年6月28日,有效期至2020年6月27日,截至检查当天,上述产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该美容店经营过期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过期化妆品予以扣押并将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自专项检查以来,通川区北外市场监管所已排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5家。下一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外市场监管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化妆品经营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网格化监管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用好用足顶格处罚手段,依法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