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区府办函〔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金融发展体制机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达州市通川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覃永利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冉 然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沈 晓 副区长、通川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刘登钊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喻 伟 区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陈 彪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郝怀川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小燕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郭 傲 区发改局局长
杨 刚 区经信局局长
郭海龙 区教科局局长
何大清 通川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郝国钞 区民政局局长
王 杰 区司法局局长
任晓军 区财政局局长
侯仕凡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劲松 区住建局局长
周其奎 区交运局局长
杨馥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曙光 区商务局局长
何 苗 区文旅局局长
李 勐 区卫健局局长
肖新海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家馨 区统计局局长
吴春容 区信访局局长
梅 楠 区国资中心主任
车国勇 区政府金融办党组书记
邓礼川 通川生态环境局局长
谢燕江 区税务局局长
熊心伟 人行通川区工作组组长
冯 杰 银保监达川监管组组长
达州市通川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车国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中的重大事项,推动全区金融健康平稳运行;负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题工作组,分别为金融工作协调小组、融资工作小组、金融专家小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
二、领导小组各专题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金融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冉 然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喻 伟 区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成 员:车国勇 区政府金融办党组书记
熊心伟 人行通川区工作组组长
冯 杰 银保监达川监管组组长
负责协调银企合作、对接及沟通联络等工作。
(二)融资工作小组
组 长:冉 然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任晓军 区财政局局长
喻 伟 区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成 员:郭 傲 区发改局局长
杨 刚 区经信局局长
郭海龙 区教科局局长
侯仕凡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劲松 区住建局局长
杨馥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曙光 区商务局局长
肖新海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梅 楠 区国资中心主任
车国勇 区政府金融办党组书记
邓礼川 通川生态环境局局长
熊心伟 人行通川区工作组组长
冯 杰 银保监达川监管组组长
(三)金融专家小组
金融专家小组具体由区金融办、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达州银保监分局分别选派1名专家型人才,区金融办外聘2名金融专家,共计5人组成专家小组在区金融办集中工作。负责编制金融规划、提供金融专业支撑等事宜。
(四)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
区金融办负责牵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局、通川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人行通川区工作组、银保监达川监管组为配合单位,负责统筹推动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三、其他事项
区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领导小组等涉金融议事协调机构不再保留,相关工作全部归集到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