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川区2022-2023年度中央及地方财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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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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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区府发〔2022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保险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川区2022-2023年度中央及地方财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2221


    通川区2022-2023年度中央及地方财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扩大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的通知》(财金202054号)及四川省财政厅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度中央财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金202064号)文件精神,结合通川实际,特定通川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实施方案。

    保险品种

    川菜、川果种植保险及育肥猪价格保险为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试点保险品种,指定补贴品种:川菜为花椒,川果为柑橘及育肥猪价格保险。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保险品种:花椒柑橘、青脆李、蓝莓、草莓育肥猪价格保险

    二、保险内容

    (一)“川菜”保险(花椒)

    1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重大病虫害。具体为:因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特殊气候造成的损失;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直接造成的损失;因重大病虫害原因直接造成的损失。

    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参照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及部分地租、人工成本确定每亩不超过1500元。

    3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按5%,并根据经营情况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4保险期限

    保险“川菜”从移栽成活或定植齐苗之后至当季收割或采摘时止,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投保人可按种植规律选择按批次投保或按年度投保。按年度投保的,保险批次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具体参保品种种植情况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建立承保数量回溯机制。

    5参保对象及品种

    全区范围内从事特色农业生产面积20亩以上(含)适度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试点品种为花椒。

    6赔偿处理

    在保险期间、保险责任范围内直接造成保险品种树苗木死亡,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的;或者保险品种果实的损失达到10%(含)以上的即作为发生保险责任。具体根据参保品种受损面积(数量),以投保的面积(数量)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方法在单位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不同生长期分别计算赔偿,每亩不超过1500

    (二)“川果”保险

    1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重大病虫害。具体为:因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特殊气候造成的损失;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损失;重大病虫害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果树(含蓝莓、草莓果苗)死亡及果实损失。

    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参照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及部分地租、人工成本确定,幼树期果树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1000元,成树期果树加果实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2000元。

    3保险费率

    “川果”保险费率按5%执行,并根据经营情况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4保险期限

    植株一年生水果的保险期间自出苗齐全或移栽成活开始至成熟收获时止,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植株多年生水果保险期间为一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其中保险果实的保险责任从定果(疏果)时起至成熟收获时止,但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5保险品种

    承险对象:为20亩以上(含)适度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

    试点品种:柑橘脆李蓝莓草莓

    6赔偿处理

    根据参保品种受损程度及面积,以投保的亩数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方法在每亩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不同生长期分别计算赔偿,即:幼树期果树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1000元,成树期果树加果实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2000元。

    (三)育肥猪价格保险

    1保险标的及数量

    在通川区范围内年出栏育肥猪达1500头(含)以上,或者能繁母猪存栏头数高于50头(含)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

    2保险责任及赔偿

    保险期间,以猪粮比、育肥猪出栏价格下跌或成本价格(指仔猪价格及饲料)上涨作为保险责任。

    3保险金额

    每头育肥猪的保险金额不高于2000元。

    4保险费率

    育肥猪价格保险的保险费率5%行,并根据经营情况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5保险期限

    育肥猪价格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6试点数量

    根据当年育肥猪猪粮比、出栏价格或成本价格,结合区本级政府财力情况具体确定承保数量。

    7保险赔偿

    当实际猪粮比、育肥猪出栏价格下跌,或成本价格(仔猪及饲料)上涨,达到保险合同约定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猪粮比、育肥猪出栏价格、成本价格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数据为准。

    上述川菜”“川果以及育肥猪价格保险的具体保险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保险公司制定的川菜、川果及育肥猪价格保险产品,应符合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发布的保险示范条款,并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2021-2023年度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结合当年通川区财力安排情况,具体确定当年承保的品种和面积,并逐年扩大承保品种和规模。

    三、承保机构及范围

    按照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127)的相关规定执行。中央及地方财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承保经办机构业务范围划分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区域划分一致。

    四、保费缴纳

    特色农产品保险实行政府指导、参保自愿原则,保费由投保人自行缴纳至达州市财政局遴选的承担通川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五、保费补贴价格政策

    中央财政补贴品种:中央财政补贴30%保费,省级财政补贴15%保费,市县财政补贴保费的20%,投保人自行缴纳保费的35%

    非中央财政补贴产品:省级财政补贴本级财政应承担部分65%40%,市县财政承担财政部分65%60%投保人承担保费的35%

    、补贴资金管理

    市县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展“川菜”、“川果”及生猪是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明确专人,落实任务,摸清底数,建好台账,确保全区“川果”特色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和承保公司要科学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广播、标语、传单和村民小组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范围、保险内容、重大意义、理赔程序等,激发农户参保热情,扩大参保范围,提高保险保障能力。

    (三)提高服务水平。承保机构要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规范经营,结合专业灾害评估鉴定标准及结果,认真履行理赔服务职责,严格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款。要简化承保理赔手续和程序,优化中间环节缩短赔付周期竭力为参保农户提供优质服务。要严格保人信息保密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严禁向他人泄露投保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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