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外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凤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9-03-11
浏览次数:

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外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了《北外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党政办                 2019年3月8日印发

北外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通川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区府办发〔2019〕9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零容忍态度,瞄准薄弱环节,以更大的决心、更快的行动、更精准的措施,合力推进整治行动,千方百计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农村食品市场体系,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总体目标

以高压严打态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大扫除”、“大规范”,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掉一批生产经营“黑窝点”,严肃处理并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执法监管,全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原则;坚持全域覆盖、全品覆盖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原则。

四、组织机构

北外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涛

副组长:熊  强  任小东  田言渠  范晋铭  

成   员:石山军  张少华  张  旺  何建熊

各村(社区)主任、食品安全专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外镇安办(食安办),由田言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北外镇安办(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食品安全属地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北外农牧站:负责辖区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北外市场监督管理所: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执法,打击农村食品假冒伪劣及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北外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中涉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和干扰执行公务行为的调查处置工作。

北外中(小)学:负责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拒绝“五毛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按要求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环境规范治理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农村食品属地管理相关工作,向农村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大力宣传整治活动,协助抓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食品经营流通模式。

五、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贸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造成市场混淆);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六、整治步骤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3月12日)

部署召开专门会议,结合本方案,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和组织发动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利用宣传标语、坝坝会、宣传资料、集中培训、网络信息、显屏等多种形式营造食品安全宣传良好氛围。

(二)集中清查阶段(3月12日至330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对责任辖区的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清理,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要发动村(居)小组对隐藏在城乡结合的出租房屋等处的制假售假窝点、批发仓库进行集中清查,对发现疑似问题要固定现场证据,并及时向有关执法机构(北外市场监督管理所:2392056,北外派出所2301110)报告移送问题线索。执法机构接到问题线索后要立即依法开展调查处理,重点加强批发市场的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加大工作力度,查清问题,严肃处理。

(三)整改提高阶段(3月31日至长期)

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改善我镇农村食品流通模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巩固整治成果,坚持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镇政府将组织检查督促,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特别是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决不留隐患,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防止麻痹松懈和推诿卸责思想,绝不允许出现工作上的“空档期”。针对“两会”和“3.15”期间特殊形势要求,要精心周密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严防重大农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加强执法监管。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执法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经营摊点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发现问题由各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调查处置,并向市区相关部门及时通报情况。

(五)加大宣传引导。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六)督导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及时对整治工作研判调度,结合职责分工按时上报《通川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提升行动工作统计表》,搜集汇总有关情况,报送工作信息,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对于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通川区北外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提升行动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分类

项目

本期统计计

累计统计

备注

宣传发动

挂宣传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副)




发放宣传资料(份)




举办专题培训(次)




召开坝坝会等相关会议(次)




曝光典型案例(件)




其他形式宣传活动




执法监管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车次)




检查经营主体数量(个)




检查品种数量(个)




发现疑似问题线索数量(件)




调查处理

批评教育(件)




责令整改(件)




立案查处(件)




移送公安机关(件)




其中打掉生产经营黑窝点数量(个)




拟建网点

拟引导农村大型连锁超市布点经营数量




供销渠道

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情况




其他情况





填报说明

 

实行周报制度,填报时间为每周五上午11时,填报截止时间为412日。

通川区北外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对象

类别

地址

责任人

检查情况

备注













































































































 

 

    1. 文字解读
    1. 图片解读
    1. 音频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