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借记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
一、正常缴纳
1. 通过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厅、税务手机APP、自助终端)、银行(柜台、网银、银行手机APP、ATM)或税务指定代收渠道(如村组等)进行自主缴费,并在缴费时选择缴费档次。
2.每年11月10日前将当年的正常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在与税务局签订代扣协议的银行卡或存折账户进行代扣。
3.缴费人可在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厅、手机APP、自助终端)、银行渠道签订(或变更、取消)代扣协议(含银行账号、缴费档次信息)。
二、补缴
1、缴费人在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补缴信息后到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厅、手机APP、自助终端)、银行渠道进行自主缴费,缴费时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金额缴纳。
三、到账确认
1. 税务机构联合指定银行进行保费征收、入库,将缴费征收明细数据传输至社保系统;
2.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税务传输的缴费明细数据,在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进行校验到账确认,记录个人账户。
四、财务记账管理
社保机构财务人员根据税务传递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日对账表》,按日登记社会保险费收人,生成财务系统接口数据,同步到财务系统,进行财务核算处理。
五、政府代缴人员缴费
1、全额代缴人员(缴费档次为一档):在城乡居保系统中,首先在“缴费管理”——“全额代缴计划生成”模块,生成指定区域的全额代缴人员代缴计划,再到“财务管理”——“金融机构代扣”——“全额代缴到账确认”进行财务到账确认。特别提醒: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确认之前,导出待确认名单交业务人员进行核实后再确认。
2、高档次政府代缴人员(缴费档次高于一档):缴费人员首先根据自己意愿档次按照税务征收办法,缴纳对应档次减100元进行缴费(比如:十档就缴纳900元),缴费成功后,在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进行校验到账确认,再按照全额代缴进行政府代缴,该缴费人员全年缴费成功。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变更流程
申请条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信息发生变更(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公民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等。)
申报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变更材料。
办理流程:
一、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姓名变更
1.参保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可委托村(社区)协办员代办),乡镇社保机构在系统中先不做信息变更,将相关变更资料和表册一式两份各上报县级税务和社保经办机构。
2.县级税务经办机构,根据乡镇提供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或其他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参保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姓名的信息变更业务。
3.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待税务经办机构变更相关信息后,再在城乡居民系统进行参保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姓名的信息变更,修改后的参保登记信息才能关联税务信息平台,完成参保登记信息变更。
二、银行账号、缴费档次的变更
参保缴费人变更缴费账号和档次,可在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厅、手机APP、自助终端)、银行渠道签订(变更或取消)代扣协议;缴费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三、待遇人员账号和其他基础信息变更
1.参保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可委托村(社区)协办员代办)。
2.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对变更信息初审无误后,将变更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并于当月20日前将《变更表》上报县级社保经办机构。
3.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对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中的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将相关资料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