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审批〔2022〕03号
四川省天润豆坊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天润豆坊豆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天润豆坊豆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该项目位于达州市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租用现有标准厂房,主要建设有预处理间184.5㎡、卤制间60㎡、配料间4 0㎡、压榨成型区480㎡、晾干区240㎡、内包装间110㎡、外包材库90㎡、原料库、成品冷库100㎡(风冷机组),备用蒸汽发生器1台(2t/h),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产品为豆腐干,设计生产能力为50吨/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项目经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101-511702-07-02-431436】JXQB-0008号),取得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67BY410N)。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魏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至州河。营运期生产废水通过已建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后通过源美冷链物流食品工业园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魏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施工废气。营运期设排风扇,增强通风换气;保持车间清洁干净,豆渣采用密闭设施储存。锅炉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制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厂房隔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进行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营运期废豆渣收集后,交由附近养殖户回用;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危废暂存于为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防渗、防漏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联单制度。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8.建设及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