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乡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公路整体服务的功能,优化公路环境,提升乡村面貌,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范围内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进行治理,现就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通知如下,并认真抓好落实。
1、高速连接线用地范围内行道树上严禁晾晒(包括:青菜、衣物、生活杂物等)物品。
2、公路用地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白色污染,无柴草堆和建筑材料。
3、彻底清理场镇占道经商现象,严禁在路基范围内摆设摊位、堆放物品、堆放垃圾等障碍物。
4、车辆要按规定停放,严禁占路停放,场镇车辆要停放到规定的区域内。
5、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泼洒污物,不得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保持路容整洁。
6、严禁在公路用地内开荒、种庄稼等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