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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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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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接具体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突出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加强政民互动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通过网站互动交流平台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机构。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二是明确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上网文件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三是落实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对公开的信息做到分类发布,明确发布内容、公开时限和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民政信息的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及时督促直属单位和各相关股室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保留以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丰富公开信息内容;三是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进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电子化,确保依申请公开情况有记录、可核查、能追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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