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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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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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通川区行政审批局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2条,其中部门动态31条,部门预决算1条,重点围绕三化建设、一网通办、川渝通办、疫情防控、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窗口腐败专项整治等开展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参照印制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把办理事项、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大内容进行公开,依法保障办事群众获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发布信息规范、准确、及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上网文件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公示墙,对进大厅的窗口部门及人员、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投资代办服务指南等内容进行公开。通过大厅LED显示屏和电子触模屏对服务对象所关心的政务信息、窗口布局、服务指南、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等一系列政务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建立区行政审批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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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理念不到位,对政务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发展”的意识不够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相对薄弱,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长效工作机制方面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二是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宣传。三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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