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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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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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1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对服务三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三农”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发布公示公告信息18条,政策性解读1条,总结报告2条,财政预决算4条(含区水产渔政局),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部门动态88条;本年度公开热线信箱转办信件答复4条,回复区长信箱1条,规范、及时、有效地反馈了办理情况;完善更新单位领导数据信息7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53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强化政务信息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我局关于《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制度》,局属各单位负责对网站的相应栏目提供内容,单位负责人要对所提交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严格的审核,要发布的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再次审核,报请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再向局办公室提供相应电子文档,由局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的分类、整理、更新和发布。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按照上级部门考核目标内容开展日常管理监督;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务公开等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44.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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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还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三是加强信息联络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四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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