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专委会会议纪要(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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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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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期)

    达州市通川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达州市通川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第一次专委会会议纪要

    2021 114日,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局局长侯仕凡在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达州市通川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专委会。会议对以下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达州云门天寨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中应标明已征地范围,严禁超出已征地

    范围线。

    2.及时开展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及安全评价,严禁在滑坡体上

    规划建筑物。

    3.优化建筑风貌,体现川东民居特色,建筑布局体现错落有

    致。

    4.进一步优化设计,完善配套与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二、通川区青沙石精加工基地项目设计方案

    该项目预选址不符合《环城路二期及环凤产业大道沿线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暂不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议。

    三、东岳新型工业集聚区农业机械生产线项目建筑规划设计

    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调整场地内道路设计,增大消防通道转弯半径,按环线布置

    消防通道,以满足消防需求。

    四、中国西部通用航空器生产基地设计方案

    由于该项目未取得民用通用机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机场建

    设许可,暂不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议。

    五、通川经开区朱仙大道一期工程三标段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补充项目立项资料。

    2.明确设计道路级别,按市政道路设计规范进一步完善。

    3.该道路设计方案尽量与周边道路风格保持一致,不宜设置

    石材挡杆和古典路灯。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应一并纳入规划设

    计,综合考虑挖填方区域边坡治理。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按照《达州市通川区国土空间规划

    委员会工作章程》的规定,在本纪要印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必须修改到位,否则应重新上会审查。

    出席: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仕凡,园林专家刘家军、建筑专家王文、规划专家

    魏运鸿、规划专家范云霖、艺术专家龙飞,通川经开

    区黄金权,区住建局汤光,通川生态环境局王成鹏,

    区规编中心李昕萍,东指办李晖,局机关空间工程规

    划股李向东、向洪兵、庞坤梅、孙华、曹学均。

    抄送:通川经开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川生态环境局,区城乡规划编制中心,东指办。

    达州市通川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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