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四举措”夯实农村宅基地 审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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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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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明职能,队伍。乡镇明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牵头职责,133个行政村(社区)都成立农村宅基地管员,充分发挥农村村民违法建房的“预警”作用,基层农村宅基地管理队伍基本形成。

    二是强培训,熟业务。乡镇明确职能承接机构后,尽快熟悉业务成为当务之急。农业农村局采用培训”模式,举办农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会,从新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职能变化、个人住宅建设资格预审、审批流程、各类表单使用等作了全面培训;同时印制农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知识汇编300余本,农村宅基地宣传手册2万份,农村宅基地宣传横幅280幅,统一印制农村宅基地批准书2万分;建立了通川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群,邀请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员参,与农业农村联合对乡镇提出的具体业务问题作线上解答。

    三是搭平台,健机制。宅基地审批管理涉及不同部门审批环节和相关数据,建立信息化审批管理系统非常重要。通川区积极筹建农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手机网上申请、审批、违法查处的方便是操作,最终实现农村宅基地的标准化、流程化、统一化、动态化、协同化和精细化建立起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一张图”,实现宅基地业务管理“一条链”,最终形成通川区农村宅基地信息共享“一张网”

    协调,执法。农村宅基地执法量大面宽、专业性强,通川区采用巡查责任捆绑制度,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面上巡查,乡镇负责辖区内巡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用地、未利用地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签发停工通知,并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控制农村村民违法建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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