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通川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作者:周明强
  • 发布日期: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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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空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发生的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农村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沼气生产工就业准入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区农能办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政府为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安监局、农村能源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做好常态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二、组织体系

    全区农村能源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区、乡(镇)两级应急组织构成。

    (一)区级应急组织

    区人民政府成立全区农村能源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农村能源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具体事务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乡(镇)级应急小组

    各乡(镇)政府成立农村能源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乡(镇)农村能源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机制

    1、建立政府领导指挥、用户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专家咨询指导、社会参与救援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2、充分利用110119120122、和区农业农村局、农能办应急电话、沼气后期服务网点服务电话、沼气技术人员电话等,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3、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科技赶场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管理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为沼气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和更细致的安全督导。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快高效、安全的新型沼气技术推广。

    (二)预警行动

    区农业农村局接到乡镇办()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有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四、信息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规定立即逐级上报。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在2小时内向市级有关部门报告。

    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外国公民或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要按相关规定通报外办、台办和港澳办。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级响应。

    1、造成一般财产损失而未造成人员伤害的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区农业农村局和乡()政府及农牧站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2、造成较大或重大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按上级规定申请启动省级和市级应急预案。

    (二)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区农业农村局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预案、实施救援。原则上,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下一级预案自动启动。

    (三)现场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按照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稳定。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二)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七、应急保障

    1、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区、乡(镇)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2、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和完善,形成区、乡(镇)两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3、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加强沼气生产工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5、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和专业人员培训。

    八、附则

    (一)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预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自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责任的。

    2、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或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三)本预案由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通川区农村能源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及分工

    1、通川区农村能源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刘登钊   电话:18381881123   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汪曙光  电话:18982815629    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 徐万光   电话:13890429018   通川区农能办主任

    黄建华    电话:13108442485   通川区农能办工作人员

    周明强    电话:15883718960   通川区农能办工作人员

    陈文亿    电话:13989173808  通川区农能办工作人员

         电话:18008189975  通川区农能办工作人员

    刘承江    电话:13882823185   通川区农能办工作人员

    2、职责分工

    刘登钊负责全面指挥,协调农业农村局组织灾害救助工作,协助各有关乡镇办委组织开展救援;汪曙光负责组织区安监局根据工作职责或区政府授权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协助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安全事故应急所需经费,负责协助区民政局负责在接到实情报告后及时汇总上报,并根据实情与财政部门会商拨付救灾应急资金,并及时发放;徐万光、黄建华负责协助消防部门实施救援;同时协助卫生部门负责现场救护工作,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刘成江、周明强负责协助区电力公司负责应急事件的电力保障及通信部门负责应急事件的通信保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媒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一发布相关新闻,缓解社会紧张心理,加强网络管理和对有害信息的封堵、删除工作,正确引导舆论;李力、陈文亿、负责协助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灭火和安全,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社会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协助政府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各乡镇办委及农牧站负责本辖区内农村能源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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