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完善 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助推“品质 通川·有礼之城”建设的议案>办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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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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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湖景区、经开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助推品质通川·有礼之城建设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办理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助推品质通川·有礼之城建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遵循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注重质量、及时高效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要求,以建设品质通川为目标,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通川有礼城市品牌打造,着力在推进社会治理和强化服务创新上下功夫,通过以礼促法、以法护礼,倾力打造社会治理的通川有礼品牌,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推进有秩序的品质通川建设,全面提升群众素质和社会风气通川有礼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全力以赴办理好每一件建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努力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不断提高按期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问题解决率。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社会治理格局

    1. 推进协同共治、构建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格局,构建区、乡镇(街委)、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体系,强化乡镇(街委)党政领导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健全公开决策机制和民主管理程序,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统筹协调能力。(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街委

    2. 坚持三治融合机制

    1)健全自治。推广吉昌大院居民自治管理五议工作法,在深入推进红色物业的基础上,建立红色业委会,依法落实民事民议民决民办,积极培育居民主人翁意识,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治理意识。推广新锦社区五零工作法经验,全区各街道打造一至两个亮点社区。(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委)

    2)完善法治。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推动全区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决策体制和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激发群众依法参与治理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治软办、区委目标绩效办、各乡镇街委)

    3)提升德治。依托通川有礼大讲堂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全区倡导践行《文明条例》争做有礼通川人,通过打造通川有礼城市品牌,重塑通川城市精神;充分利用乡风民俗、村规民约等传统治理方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挖掘凡人善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有礼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委)

    3. 完善问题收集处置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建立“民有所呼、我必有应”的工作体系,以落实问题诉求全收集、工作力量全进入、分级分类全处理、服务过程全评价为基础,着力解决群众、基层和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控制问题增量。(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财政局、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委)

    (二)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拓展为民服务内涵

    1. 强化精细管理。加大城市道路和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力度,巩固提升社区环境。加强环卫设施配套,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化分类收运体系,公共机关、企业力争实现全覆盖,社区覆盖率达50%以上。(牵头单位:区创建办,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治办、各乡镇街委)

    2. 优化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推进双龙河、魏家河流域污染治理和乡镇水源地污染整治,持续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突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管控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餐饮油烟等行业污染。稳步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扎实做好城区周边土地管理,开展农房整治,为持续发展蓄能。(牵头单位:通川生态环境局、区河长办,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委)

    3. 提升保障水平。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试点,全面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建设,力争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进一步拓面提质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房屋本体修缮、水电气路整修、破损道路建设、服务设施配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棚改办,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各乡镇街委)

    4.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着力解决入园难。深化文体惠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区教科局、区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有礼办、各乡镇街委)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保障,助力社会治理服务

    1. 做大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志愿服务,大力倡导有礼服务站点建设,让有礼服务覆盖全体市民。发动机关党员干部、社区群众、社会组织等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投身通川有礼系列活动,用有礼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区有礼办,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委组织部、各乡镇街委)

    2. 做实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通川有礼网格管理体系,落实网格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推进网格治理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发挥村(社)网格在服务管理、化解矛盾、项目推进中的实战作用,用有礼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形成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有礼办、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各乡镇街委)

    3. 做细行业乱象整治。进一步净化基层生态、社会生态,持续推进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聚焦农房整治、项目推进、文明创建、信访稳定等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坚决向危害发展环境、阻碍经济发展的歪风邪气亮剑开炮,依法打击处理恶意阻扰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创建办、区文明办、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委)

    4. 做优营商环境服务。构建”“有礼政商关系,推动政务服务提能增效;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持续做优服务。开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就近办理、集成服务,用有礼提升通川城市软实力。深化平安通川创建,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实战化应用,推动乡镇(街委)综合信息指挥室建立运行。(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有礼办、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各乡镇街委)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145月)。研究制订《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议案办理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

    (二)办理阶段(2021610月)。各责任单位根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稳步推进议案办理工作。政府分管副区长适时听取各责任单位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办理工作推进情况,召开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检查议案办理工作情况。

    (三)总结阶段(202111月)。各责任单位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202111月底,综合形成全区《议案》办理工作总结,呈报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满意度测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区委目标绩效办主任任副组长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加强议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议案办理工作的检查督办和情况通报。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细化任务分解,做到目标量化、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并抓紧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合作,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全年总结,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以工作简报等方式,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做好议案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附件: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助推品质通川·有礼之城建设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

    治理能力,助推“品质通川·有礼之城”建设的议案》办理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冯巨兵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委目标绩效办主任

    成   员:胡阳玲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中国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  涛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晋铭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倪正德    区委巡察办主任

    赵海涛    区发改局局长

    杨  刚    区经信局局长

    郭海龙    区教科局局长

    李达章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郝国钞    区民政局局长

    王  杰    区司法局局长

    任晓军    区财政局局长

    侯仕凡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覃文银    区住建局局长

    张劲松    区水务局局长

    刘登钊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  苗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肖新海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春容    区信访局局长

    谯  立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小云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吴  伟    区城治办主任

    邓礼川    通川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传泽    区创建办主任

    文传权    区文明办主任

    裴  娟    区委人才办主任

    何林娟    区有礼办专职副主任

    于延槿    团区委书记

                  张世龙    区棚改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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