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对所辖规划区内占压道路红线、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地下管线等行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强制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对受到责令停止的违法建设或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处理而继续施工的,对其设备、建筑材料予以暂扣查封,负责拆除继续施工部分或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立案工作。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城建、规划管理监察活动,及时查处举报或巡查发现的区内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案件,负责对违法建设的现场勘察、核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城乡规划局、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各类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建设案件。拟订并送达住建局审批签发的处罚决定书。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强化了监察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纠偏作用。
(二)集中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城乡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截止12月,我队共检查工地200余次,下发各类停工、限期改正、拆除通知及处罚文书140余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4件,建筑面积约5.7万平米,拆除违法建(构)筑物3处,面积约1200平米,收缴罚款64万余元。
(三)加强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理顺机构体制,增添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能。
(四)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和制定防控措施,严格遵守落实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杜绝了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了住建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机构设置
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隶属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参公单位,编制人数17名,在职人员 17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96.9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34万元,上升31.04%。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多。(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9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98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9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9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6.9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34万元,上升31.04%,支出增加70.34万元,上升31.04%,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0.34万元,上升31.04%。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60万元,占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47万元,占4%;城乡社区支出245.65万元,占8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3.27万元,占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6.98,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4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城建监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2万元,比2019年增加8.59万元,上升27.0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增多。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公务公车。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XX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基本支出保障了部门正常元转盒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城建监察大队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隶属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参公单位,编制人数17名,在职人员 17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机构职能。
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对所辖规划区内占压道路红线、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地下管线等行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强制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对受到责令停止的违法建设或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处理而继续施工的,对其设备、建筑材料予以暂扣查封,负责拆除继续施工部分或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立案工作。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城建、规划管理监察活动,及时查处举报或巡查发现的区内单位和个人违法建设案件,负责对违法建设的现场勘察、核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城乡规划局、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各类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建设案件。拟订并送达住建局审批签发的处罚决定书。
(三)人员概况。
我单位财政补助人员编制数17人,实际在编1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我单位财政资金收入296.7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财政资金支出296.7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 2020 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单位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专用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部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下属单位及重点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支出需求,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局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 2020 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预算指标设置与实际业务经费使用时有所偏差。
(四)改进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