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拟订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2.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是整体情况稳定向好。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区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当前的头等大事,疫情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例、疑似病例20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追踪密切接触者522人(已全部解除)。常态化防控后,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排查管控境外返乡人员400人、国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891人;累计采集进口冷链食品及外环境监测363份。同时做好物资技术储备,采购应急物资200余万元;储备采样人员600名、流调人员100名、核酸检测人员30名,疫情防控准备充分。二是救治能力得以提升。严格落实确诊病例集中救治,发热留观三级会诊,加强救治能力建设,强化集中医学观察,规范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通川区设置发热门诊3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医院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加强医学专业知识培训,累计培训31000余人次。加强核酸检测能力,通川区人民医院、达州元达联合医院已建成PCR实验室,并全面投入使用。构建救治力量梯次,统筹全区医务人员,建立4个医疗救治力量梯次,严格落实住院病区管理制度。
(2)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创新谋划区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按照《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通川区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草案,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促进医防融合。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区人民医院扩建和区中医院西迁工程,争取非项目资金8623.05662万元,争取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749亿元,申报并通过评审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梯队培养和储备。引进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4名,2020年下半年计划引进4名卫生专业高层人才,目前有两人报名,即将进入面试环节;2020年下半年自主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即将进行挂网招聘,就业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3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7人,骨干全科医生培训3人。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骨干到省内外上级医院进修深造,组织辖区内中医药人员18人参加2020年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3)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一是提高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通川区医疗质控网络,调整完善通川区专家库,加强质控分中心建设。1—11月共完成医疗保障任务47次,出动医护人员173人次,救护车40余台次。扎实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1-10月采集人数1683人,献血总量0.57吨,千人口献血率2.8‰。深入推进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1-11月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计62781.32元。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在线监管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夯实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2020年翠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魏兴、江陵、北山、金石、复兴、安云等6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碑庙中心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罗江中心卫生院成功 创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高值耗材、体外试剂全部实行网上阳光采购,阳光积分考核达标,1-11月全区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共5515.07万元。三是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发展中医药大健康产业。2020年5月通川区通过2019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区属医院中医特色科室得以发展,培训中医药人员335余人次。全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2020年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工作,19名初审合格。本年度辖区内新增中医备案诊所11家,联合区执法大队对辖区内26家中医备案诊所监督管理。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服务,成立了通川区磐石镇川东木瓜农文旅综合项目推进领导小组。
(4)持续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一是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2020年计划投入712.855万元,实际投入资金712.855万元,完成率100%,其中中央资金139.98万元,省级资金396.91万元,区级资金175.965万元。通过“一站式服务”窗口先诊疗后结算累计服务0.7311万人次,住院总费用3556万元,各级各类报销(救助)2994万元,贫困人口住院个人支付占比8.28%。慢病个人支付9.76%。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政策;2020年参保22968人,贫困人口参保率100%,财政代缴572.875万元。累计开展健康扶贫类培训20余次培训1500余人次。二是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三书一册一卡”,树立“三零服务”意识,推行乡村医生集中办公制度。目前,全区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32个,全区家庭医生签约33.1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9064户,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全面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区人民医院已完成60例。
(5)做好做实惠民保障工作。一是落实落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785830份,建档率100.5%。全区共管理高血压患者33317人;糖尿病患者10992人。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89.6 %和82.1 %。老年人管理82249人,管理率91.1%,儿童管理2437人,健康管理率61.5 %,孕产妇管理2434人。二是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做好妇幼健康服务。紧盯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核心健康指标,把保障母婴健康安全放在最优先的位置。三是红十字会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区编委会批复成立“通川区红十字会”设置为群团机关。四是疾病预防控制稳步开展。截止10月,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报告1155例,传染病发病率147.7/10万,同比下降124.31%;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4.07%,抗病毒治疗成功率97.89%,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到30%;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1.5%。
(6)提升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一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特扶惠民政策。按照奖特扶信息质量管理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做到资格确认准确,扶助资金兑现到位。2020年8124人奖励扶助对象、900人特别扶助对象、356人手术并发症对象资金1731.12万元,拨付率100%。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11661人,全年资金69.966万元已通过金保网打卡发放,符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的对象共900人,资金72万元已全部划拨到各乡镇开展慰问工作。符合给予一次性慰问金的对象共84人,资金25.5万元通过金保网“一卡通”发放到位。二是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怀关爱。依托二马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失独群体“暖心家园”一处,为特殊家庭成员提供精神抚慰和文体娱乐活动场所,对符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的对象开展重大节日、生日开展慰问活动,妥善解决其生产生活和精神慰藉等问题,随时随地开展摸底排查,防止群体上访事件发生。三是全面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卫健系统人口普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抓责任落实,抓协调配合,确保人口普查数据和业务数据的真实、有效。
(7)稳步推进爱国卫生和“四城同创”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区政府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区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狠抓卫生创建目标任务,认真抓好国家、省、市级卫生乡镇、村(社区)创建任务,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着力抓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以金石镇为建设健康试点镇,主要推行健康阵地建设工作,健康教育面达98%以上。三是持续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国卫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区紧紧围绕“四城同创”工作总体目标,始终坚持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科学治理,以务实的态度,超常的力度,强力推进创卫工作,“两张攻坚清单”已分别按2020年进度要求强力推进。
(8)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行业法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职责,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和“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活传活动。端正行政执法理念,改进行政执法作风,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促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行政执法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有明显上升,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加大依法执政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了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系列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各类渠道收集线索167条。通川区各医疗机构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自查2轮,共自查问题41条,已经整改41条。针对通过各类渠道搜集的线索167条,工作专班逐条进行核查,核实处理问题54条。三是严格行政执法。2020年,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20家,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站18家次,学校及托幼机构120余家次、公共场所120余家次、传染病1600余家次、放射卫生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机构13家次、职业卫生50余家次;调查处理医患纠纷13起,赔偿金额25.8万余元;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5件,办结33件,共计罚没37.17万。
(9)全面提升安全维稳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销案工作力度,全年自查安全隐患343处,整改343处,投入整改资金12.72万元;开展安全隐患督导检查11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6处,投入整改资金2.2万元。二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办理信访事项10件,有效化解失独群体、乡村医生群体等特殊利益群体集访、越级上访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3支应急大队,储备价值5万元的应急药品。监测食源性疾病123例,已超额完成任务,对城乡、学校等72个单位饮用水进行了抽样检测,覆盖率100%。1-4季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监测情况公示。
二、机构设置
通川区卫健局下属二级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6个。
纳入通川区卫健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通川区人民医院
通川区中医院
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翠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安云乡卫生院
新村乡卫生院
北外镇卫生院
碑庙中心卫生院
金石镇卫生院
东岳镇卫生院
磐石镇卫生院
蒲家中心卫生院
梓桐镇卫生院
青宁乡卫生院
魏兴镇卫生院
北山镇卫生院
复兴镇分院
龙滩乡卫生院
双龙镇卫生院
檬双乡卫生院
江陵镇卫生院
罗江中心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为55165.77万元、支出总计为50744.8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人增加15110.78万元,增长37.73%、支出增加10241.42万元,增长25.29%。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冠疫情发生,新冠项目资金增多,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516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16.08万元,占26.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5.5万元,占20.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8735.44万元,占52.09%;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8.75万元,占0.2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074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97.49万元,占72.51%;项目支出13947.34万元,占27.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为26271.58万元、支出总计为22050.6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人增加12341.64万元,增长88.60%、支出增加8264.6万元,增长59.9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冠疫情发生,新冠项目资金增多,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2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68.47万元,增长11.80%。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7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17.44万元,占2.81%;卫生健康支出(类)13975.59万元,占94.05%;农林水(类)支出305.66万元,占2.06%;住房保障支出153.94万元,占1.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859.3,完成预算100.97%。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预算7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纪检派驻工作组经费未报账。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1.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60万元,完成预算1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预算9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支付。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99.25万元,完成预算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报账。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98万元,完成预算2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58.65万元,完成预算14.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项目资金未支付。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1534.27万元,完成预算132.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29.24万元,完成预算104.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09.51万元,完成预算93.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8.50万元,完成预算10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64.85万元,完成预算9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323.62万元,完成预算9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80.75万元,完成预算9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469.36万元,完成预算53.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22.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778.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4.99万元,完成预算25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82万元,完成预算9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资金未支付。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7.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66万元,完成预算10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53.94万元,完成预算9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未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50.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7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68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预算7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万元,占9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0.6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完成预算73.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48.15万元,下降86.06%。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0年12月底,卫健系统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191.3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通川区卫健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8万元,比2019年增加15.98万元,增长21.17%。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通川区卫健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6.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设备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川区卫健系统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所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无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方面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应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局机关用于卫生扶贫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