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沈晓到金石镇大堰河开展巡河。区环保局、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金石镇党委主要同志及分局治安大队和金石派出所负责人陪同。
沈晓副区长到大堰河沿线巡查,详细了解河道治理、水质保障、汛期防汛等情况,并对现场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交办相关部门限时解决。
指出,推行河长制,是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河长办相关成员单位要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设好绿色乡镇。要求,一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新媒体加大禁捕退捕、河道保护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调动沿河居民参与河道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日常巡查。河长办相关单位要加大污染防治监控力度,确保巡河护河工作无死角、无盲区。三是要凝聚工作合力。公安、环保、水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河道治安管理和执法保障,严厉查处侵占河道、污染水源、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河涉水领域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