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坚守岗位、从严要求,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假日期间社会安定有序,和谐稳定,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规范节假日值班工作。
一、高度重视,持续做好值班工作
值班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局属各部门要把值班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分级负责、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原则,切实抓好带班值班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在岗带班,各值班人员要按照带班领导要求在岗值班,全面做好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带班时间为08:00-12:00、14:00-22:00,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日其余时间不得离开所在地。局机关也要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通知,提前做好节假日前的值班安排工作和局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工作制度
值班期间,实行局主要领导全面牵总,分管领导在岗带班负责,落实专人轮流值班制度,在值班值守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各项规定要求,做好上情下达。在岗值班、带班,坚决杜绝带班值班人员擅离职守,如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带班领导按程序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同时,要落实安全情况零报告制度,对发生迟报、漏报、误报的,将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责任。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社情民意等情况,主动收集,遇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
三、端正态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
节假日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可能演化为重大事件的情况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置应对等情况。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准脱岗、离岗、空岗、找人顶岗,值班期间不准饮酒,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值班在岗情况以及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照要求值班的人员,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对错报、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信息,或对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