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江镇一级饮用水源应急预案》的 通 知
来源:罗江镇
发布日期: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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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提高应急处置反应能力,做到有备无患,现将《罗江镇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人民

                              2019年2月19日


罗江镇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

 

为了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我镇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我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罗江镇区域内发生影响集中饮用水源严重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成立饮用水源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饮用水源污染的处置工作。

发生一般或较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本镇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和组织调查。

发生重特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在规定时间内(1小时)由本镇指挥部报区环境应急处理机构并在其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本镇指挥部组成人员:

 长:高晓莉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      人大主席

宋联琴    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

        何孟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游世军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何朝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镇长

        唐印      副镇长

 员:邓大印    党政办主任

        周明辉    财政所所长

              林业站站长

        陈国英    安办主任

              城管办主任

        王鹏洪    农牧站站长

        胡晓华    国土所所长  

        陈思江    建管所所长

              派出所所长

   流域站站长

各村(社区)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罗江镇环保办,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的各种信息。

三、影响集中饮用水源安全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致使饮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向镇卫生部门或镇办公室报告,镇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接到环境污染报告与破坏事故报告的部门应及时动员受到污染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疏散。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报区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四、突发污染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集中饮用水源安全危险时,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按指挥机构的指令实施事故处理。

(二)指挥部下设9个专业组,各有关部门和专业组必须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理,完成各专业组的任务:

1.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组长:王翔,副组长:郑波,成员:张道建、刘枫、黄、罗广兵、胡晓华。由镇环保办、派出所、安办、国土所、流域站,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现场保卫警戒组:组长:游世军,成员:邓大印、易礼宣、孙志强、刘华。由派出所、武装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疏散撤离险区人员和实施重要财产的抢救工作。

3.卫生医疗救护专业组:组长:赵玲,成员:罗广兵、陈国英、郑云纯、王娜。由卫生院及就各村村级卫生室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保障医疗器械、血液和药品的供给。

4.交通运输保障组:组长:何超强,成员:罗朕、杨渝、陈家强。由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办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和现场专业人员、设备的运送;保障道路的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对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础设施保障组:组长:宋联琴,成员:王鹏洪、谢正清、伍秀英。由魏兴中心供电所、电信、水厂等相关人员组成,保障事故处理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畅通。

6.后勤物资保障组:组长:宋联琴,成员:周韵、胡聪、周明辉、彭家菊。由镇党政办、民政、财政等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资金、物质装备,负责参加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处理组:组长:郑波,成员:张仕勇、黄志鸿、何正君、罗小琴。由镇指挥部、镇信访办负责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事故调查组:组长:赵玲,成员:张道建、田泽、曹廷仕、杨莹莹。由镇环保办、信访办、派出所组成,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9.宣传报告组:组长:唐印,成员:唐砹东、刘珊珊。由镇党政办等部门组成,统一上报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质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技术特点和事故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故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必要时,应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灾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质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善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镇各相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村(社区)、镇各部门、辖区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饮用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并按各个专业组的分工,组织落实本部门专业人员和必备有专业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镇指挥部备案。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镇各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使其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组织训练和演练。

(四)各部门组成的各专业组要做到人员落实,装备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将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对不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拖延执行指挥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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