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市政园林管理所:
你所《达州市高家坝足球运动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达州市高家坝足球运动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该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高家坝城市组团内。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配套建筑总面积为870㎡,包括两个综合功能用房750㎡,三个公共卫生间120㎡。室外工程主要包括一个11人制标准足球场、两个5人制足球场、三个羽毛球场、两个篮球场、三个乒乓球台、86个机动车停车位,建设车行道1.5公里(双向宽6.5m),步行道3.5公里(宽4m),铺设污水管道4300米,雨水管道3166米,给水管道4785米,排水管道3270米,电气管线15650米,广场铺装总面积38135㎡。以及广场、景观塑造等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区发改审(2020)159号),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1700202000033)。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所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临时管网排入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运营期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达标排放。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围挡作业,采取洒水、喷雾降尘,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密闭运输。营运期食堂安装集气罩、油烟净化器等,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速禁鸣,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营运期加强噪声源管理及园区周围绿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时密闭运输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7.建设及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