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电力执法大队:
现将《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3日
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
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机关单位在全社会节约能源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用能设备设施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办公室负责人为用能设备设施节能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具体规程如下:
(一)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夏季空调室内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在过渡季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调控室内温度,夏季室温不高于25℃时(室内温度),冬季气温不低于12℃时(室内温度),均不可开启空调设备。
(二)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得开灯办公,杜绝“长明灯”现象。
(三)下班前及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要及时关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电源设备,严禁在无人使用的情况下长时间开启。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场所的,有义务对该办公室的电器设备是否关闭进行检查,若电器设备开启,应立即关闭。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及其他用电设备。
(四)办公室严禁乱拉、乱
(五)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公共区域照明及空调设备。白天一般不使用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公共区域空调除会议等特殊情况外不使用。
(六)使用洗手间后,必须随手关闭照明、排风扇开关。
(七)会议室在无会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照明、空调、音响设备电源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