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9月8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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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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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8-2021914日(5个工作日)。

             话:0818-2124116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州市高家坝足球运动公园建设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高家坝城市组团  内

    达州市通川区市政园林管理所

    河北正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配套建筑总面积为 870㎡,包括两个综合功能用房 750㎡,三个公共卫生间 120㎡。室外工程主要包括一个11人制标准足球场、两个5人制足球场、三个羽毛球场、两个篮球场、三个乒乓球台、86个机动车停车位,建设车行道1.5公里(双向宽6.5m),步行道 3.5公里(宽4m),铺设污水管道4300米,雨水管道3166米,给水管道4785米,排水管道3270米,电气管线15650米,广场铺装总面积38135㎡。以及广场、景观塑造等其他配套工程建设。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临时管网排入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 中三级排放标准。

    2.废气:施工期围挡作业,采取洒水、喷雾降尘,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密闭运输。
       3.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速禁鸣,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及时密闭运输至政府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运营期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达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2.废气:营运期食堂安装集气罩、油烟净化器等,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

    3.噪声:营运期加强噪声源管理及园区周围绿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区发改审(2020)159号),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1700202000033)。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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