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深化,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重点突破,带动全局,从产业、机制、治理入手,做好发展、政策、治理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从产业入手,做好发展衔接。产业振兴不仅是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二者有机衔接的必然要求。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坚持规划先行,做好区、乡、村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通川实际,因地制宜做大做强“一李两莓”,推动引导形成“一区多特、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格局,激发土地产生更大经济价值,增加农民收入。二要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立足通川资源条件,大力布局现代化生鲜冷库、粮油肉品加工基地、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中心等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和附加值,提升产业发展综合效益。三要深化利益联结,提高产业带贫益贫能力。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作用,带动小农户经营融入全产业链,让更多农民群众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得到实惠。千方百计增加农户生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不断拓展增收渠道,实现稳定增收。
从机制入手,做好政策衔接。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个渐进的持续过程,要强化统筹,做好体制机制和政策的有效衔接。一是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等在内的制度体系,激发主体和要素活力。持续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万企兴万村社会力量齐参与等有效制度,构建合力推进乡村振兴大格局。二是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实践经验。在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别化的办法,对脱贫攻坚的特惠性政策实行分类处置,促使其向常规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逐步推动工作对象从脱贫人口拓展为全体农村居民,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拓展政策扶持。及时完善区“391”防返贫致贫监测机制、区防止返贫致贫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认真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返贫致贫底线;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驻村力量选派等重点工作,扩大政策辐射效应。
从治理入手,做好服务衔接。有效的乡村治理能助力脱贫攻坚,而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能切实促进乡村振兴。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善治水平。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抓手,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进一步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乡村干部,引导乡贤致富带头人进入干部队伍,大力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广泛开展城乡党建结对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能力。二是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法治水平。把乡村治理纳入法制轨道,加快完善农业农村立法,严格依法规范乡村组织行为,健全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搭建联村联户的法律服务平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自治建设,提高自治水平。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办好以“中国农民丰收节”为重点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严格执行村委会民主选举、村民议事、村务公开三项制度,全面修定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积极推广积分制、红黑榜、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模式,弘扬尊老爱幼、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等传统美德,深化“雪亮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和谐善治乡村。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意义重大、关乎长远。我们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继续保持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把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正确方向,在牢牢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