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街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达州鑫诚振川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泡沫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达州市通川区东岳镇新型工业集聚区 | 达州鑫诚振川泡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面积2300㎡(厂房面积2000㎡,办公室面积300㎡)。建设2条泡沫制品生产线,主要设置2台间歇式预发机、2台连续式预发机、熟化仓12套、挤出机1台、蒸汽烘干房2处、切片机4台、成型机4台,年产泡沫塑料制品1200t。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既有设施收集处理。 2.废气:施工期采用先进、环保型装修材料,实行封闭运输,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 3.噪声: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声施工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生产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10m3)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东岳场镇污水处理厂(附近管网建成后排至附近污水管网)处理。 2.废气:营运期车间密闭生产,配套安装废气收集设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合理设置排气筒,减小生产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营运期优化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环保型生产设备,安装降噪减振设施,合理安排生产及运输时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可回收的废边角料、循环冷却水池清掏的底泥,收集后定期销售至原料公司回收利用;其他可回收材料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加强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经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103-511702-04-01-442390】FGQB-0034号),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2MA6B4BX50K)。 |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