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共利益需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通川区2021年第4批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位于通川区罗江镇魏兴社区21、22、23、24、31组、凤尾村7组,东岳镇飞进社区2、3、9组。面积约28.8395公顷,具体范围和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用于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第(五)项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2021年4月30日起,通川区国土勘测规划设计室、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征地中心将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