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达市财监督〔2021〕18号)文件要求,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
二、检查时间
2021年8月18日至11月5日
三、检查对象
达州神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川区金石镇人民政府、通川区东岳镇人民政府、通川区委党校、通川区商务局、通川区司法局、通川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的有关情况,必要时延伸到以前年度和相关单位。检查内容主要为:(一)地方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台。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对地方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检查时,应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虚构业务收入、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名股实债、循环注资、少计提资产减值或者折旧等行为,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二)行政事业单位。为持续深入推进“排查清理两项工作”,落实《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纪委机关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四川省审计厅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此次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应重点关注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达州市通川区财政监督局 吴芳
联系电话:0818-5909916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柴市街88号通川区财政局510室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