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开展禁渔期违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作者:徐 静
  • 发布日期: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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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更好养护和合理利用通川区域水生动植物资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目标,从3月1日开始,区农业局将深入开展天然河道禁渔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实现禁渔期、禁渔区内“河中无人捕、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河鱼”的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我区自然水域面积大、战线长、船只多等实际,局党组与相关部门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科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禁渔期违法捕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执法组、渔船检查组,确保全区天然河道禁渔期管理工作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落到实处。

        二、强化舆论宣传,扎实有效推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召开座谈会、发放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禁渔制度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取得广大捕捞人员、商贩等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禁渔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渔船管理,统一集中规范。开展捕捞人员调查摸底;率先在捕捞人员集中区实行渔船集中停靠、统一上锁、集中管理。

        四、强化法治意识,打击违法捕捞。一是进行河道渔业行为清理整治。对在禁渔期、禁渔区的河道内安放的所有网具实行强力拆除;二是执法组采取蹲点守候、突击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五、畅通举报渠道,随时准备出击。开通举报非法捕捞热线,落实专人负责接听电话,确保接到举报电话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做出相应处置。

        六、强化部门协作,落实工作实效。加强与工商、公安、交通(海事、路政)、各乡镇紧密协作,联防联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查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等违法行为;查处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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