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来源:凤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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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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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各有船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水上交通预防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围绕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预防工作作出如下处置预案:

    一、应急救援原则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分片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镇船舶管理站负责辖区水上交通预案的组织实施及渡口码头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和水情监测;各有船村、社区负责本单位水上交通预案的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水上交通预案工作,明确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在汛期中要派专人对水位实施24小时监控。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事故预案制度,是为了熟练掌握预案行动方案,在遇到突发事故时,真正做到临危不乱,指挥有方,抢险有序,努力减轻事故损失,减少事故伤亡。遇到事故,各单位、村(社区)应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地采取一切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以便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施救,协助现场处理工作。

    (一)险情现场抢救组:

    组  长郭  傲  (镇长)

    组长:李志丹  刘汉银  鲁登山  王  涛  于延槿

            郭  斌  徐铭莲

     员:田言渠、张少华、张端君张长安、王大林、

    夏其发、张端云、杨仕华、张国道、庞启

      责: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组织现场施救和打捞,安排车辆、船舶运送伤员,就近医院(卫生院)抢救。

    2、在实施抢救中应实行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人数,降低事故损失。

    3、及时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损失情况。

    (二)事故情况调查组: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在政府的领导下,按事故调查程序,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和性质,如实调查,如实报告。

     长:王  涛

    副组长:田言渠

     员:张少华、张端君张长安

     责:

    1、组织和参与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作好调查笔录及勘验记录。

    2、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调查结果。

    3、按四不放过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施救原则

    1、凡发生重特大事故,各单位第一、二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2、凡发生特大事故,各单位领导在处置事故时态度要坚决,处置要果断,施救措施要得力。

    3、凡发生重特大事故,需调用运力,承载车、船抢险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以防延误时间,抢救不及时造成更大损失。

    4、实施抢救中,应先危险,后一般,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5、凡发生重特大事故,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努力减轻事故的损失程度。

    四、险情报告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凡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未及时上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村(社区)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事故先电话上报,并使用传真、文件专题及时上报。事故上报人应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被困人数、危害程度、损失情况以及伤亡情况,准确详实上报,切忌误报、错报。

    (三)对事故隐瞒、虚报、迟报或故意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信息畅通。各单位安全责任人保持通信畅通。如遇事故不回电、不到现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从重处理。

    五、事故的处理

    在重特大事故中,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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