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 来源:区交运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06-25
  • 点击数:人次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室: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市交运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结合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达市交办202154号)要求,局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全区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通区交发2021216号)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全力确保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1625

      

    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紧盯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生产经营场所火灾防控措施,全面深度排查,针对弱项短板,采取断然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局安委办统筹指挥此次行动,负责抓好行动的安排部署、组织推进、上传下达、总结通报、信息汇总等工作。根据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联合检查分组,检查组要扎实开展对辖区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建党一百周年消防安保。紧盯“建党一百周年”系列重大活动,采取值守、巡防、约谈、关停、取缔等超常措施,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全力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企业消防安全。

    (二)全面开展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紧盯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渡口码头、公路隧道、交通工程项目、公路管养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和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三)实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配合区消防安全应急事件指挥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本次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25日。

    (一)隐患排查阶段(截止6月30日)。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股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消防)安全,管业务必须管(消防)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消防)安全的原则,分别对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风险,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实施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二)攻坚整治阶段(截止7月23日)。针对第一阶段发现的隐患而不能及时整改的,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按时消除隐患。同时,实施综合治理,逐项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建立专项档案。

    (三)效果巩固阶段(截止7月25日)。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股室要对此次行动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交办公安〔2018〕116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交公安便〔201843号)等要求,未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好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安全制度未建立或未严格执行,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或未开展演练。

    (二)疏散通道不畅通。车站、渡口、维修车间、客货运输车辆(船舶)、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车站、渡口、维修车间、客货运输车辆(船舶)、交通建设施工驻地和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危化品车辆停车场、汽修厂喷漆车间、抛光车间等易燃易爆场所和电器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防雷、防静电设备不齐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大型机械油路、线路、管路未按时检测,不符合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五)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流于形式,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消防应知应会培训教育未开展,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六、工作分工

    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法定职责扎实开展全区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组织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办公场所、局各单位办公场所、公务车等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方案,严格标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各方责任,逐个节点推进。要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斩断火灾致死链条,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底线,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

    (二)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紧盯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深入研究确定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督促该行业领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于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及时责令改正,采取刚性措施完成隐患销案。

          (三)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奖惩问责。要采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开展督查。此次专项行动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局安委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