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
  • 来源:区卫健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9-02-26
  • 点击数:人次
  •   


                  达州市通川区病害防治领导小组狂防办公室

                    关于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

     春季是狂犬病病毒活跃期,也是人、畜间狂犬病流行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对犬只尤其是野犬、流浪犬、狂犬的专项整治活动,遏制违章养犬等现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犬只管理,降低犬只伤人事件发生

    各单位要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发动群众参与犬只管理,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同时发动群众共同监督养犬人管理好所养犬只,对发现的狂犬、野犬要坚决予以捕杀。对发生的犬只伤人事件,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提高犬只免疫接种率和免疫效果

    对犬只实行免疫接种是预防狂犬病的关键措施。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犬只免疫接种,采取集中免疫和定点免疫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免疫接种,并建立免疫档案。要严格实行动物狂犬病免疫的五个到位五个不漏(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台账到户、标识到畜;区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城市犬只免疫接种率要求达到95%以上,农村犬只免疫接种率要求达到90%以上,同时要做好每年度加强免疫。城乡单位和个人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定期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并佩带免疫标志。严禁未经检疫的犬类动物上市交易、宰杀。 

    四、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通报信息

    建立健全动物间、人间狂犬病疫情监测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农业部门应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疫情信息网络系统,收集报告动物疫情,定期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普查,一旦发现动物疫情,迅速果断处置。卫计部门应按照《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人间狂犬病监测工作,发现狂犬病疫情应在24小时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系统上报,并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发病原因,采取预防救治措施,并对动物伤人情况开展监测,建立门诊登记制度,对动物伤人情况、狂犬病发病情况、伤口处置、人用狂犬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测。卫计、农业部门应建立动物疫情和人间疫情的相互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疫情通报,发生紧急或重大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五、加强培训,提高犬咬伤的救治能力

    卫计部门应加强医护人员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全区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切实加强狂犬病疫苗供应管理,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同时要认真做好犬只免疫、犬只捕杀工作人员的狂犬病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对犬伤患者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和救治。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知晓率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狂犬病的严重危害和预防知识。教科部门要将狂犬病防制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内容,授课面要达到100%,尤其是要加强农村狂犬病防制知识的宣传教育,使狂犬病防制知识家喻户晓,提高群众主动做好犬只免疫和犬咬伤后主动就诊的自觉性。 

    七、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工作需要

    根据狂犬病防制工作需要,各单位每年应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狂犬病防制管理、宣传发动、人员培训、相关工作人员预防性接种等。

     

     

              达州市通川区病害防治领导小组狂防办公室

             201922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