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划、政策、标准。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1.承担全区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本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相关中医药人员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全区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
12.负责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和全区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监督和协调全区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13.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牵头制定中药产业和中医药大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牵头推进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参与推动中医药大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参与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14.贯彻执行全区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贯彻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15.贯彻执行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负责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和省、市、区级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16.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17.促进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负责全区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健康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1.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达州和健康通川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区卫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计委的精心指导下,各项工作有了大的提升。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紧落实我区分级诊疗工作。二、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三、加大提升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四、落实生育政策,持续推进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五、有效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六、不断完善大健康大宣传工作格局。七、卫生监督工作情况。八、医政方面工作情况。
二、机构设置
区卫计局下属二级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6个。
纳入区卫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通川区人民医院
3. 安云乡卫生院
4. 新村乡卫生院
5. 北外镇卫生院
6. 翠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 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 碑庙中心卫生院
9.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金石镇卫生院
11. 东岳镇卫生院
12. 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 磐石镇卫生院
14. 蒲家中心卫生院
15. 梓桐镇卫生院
16. 青宁乡卫生院
17. 魏兴镇卫生院
18. 北山镇卫生院
19. 复兴镇分院
20. 龙滩乡卫生院
21. 双龙镇卫生院
22. 檬双乡卫生院
23. 江陵镇卫生院
24. 罗江中心卫生院
25. 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6. 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27.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卫健局本年收入3309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5.54万元,事业收入21517.18万元,其他收入67.69万元。2019年度支出32907.77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309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97.14万元,占34.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41万元,占0.6%;事业收入21517.18万元,占65.03%;其他收入67.69万元,占0.2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290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65.85万元,占87.41%;项目支出4141.91万元,占12.5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86.3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644.57万元,增长13.6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资金项目较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8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2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5.58万元,增长10.2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资金项目较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8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支出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39万元,占1.71%;卫生健康支出(类)9554.38万元,占92.90%;城乡社区支出(类)12万元,占0.12%;农林水支出(类)429.59万元,占4.18%;住房保障支出(类)108.02万元,占1.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284.38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5.09万元,完成预算9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预算9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未支付。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48.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里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支出决算为368.51万元,完成预算105.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185.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支出决算为1643.32万元,完成预算9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4.99万元,完成预算9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83.58万元,完成预算8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97.20万元,完成预算8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615.77万元,完成预算86.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919.01万元,完成预算82.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74.87万元,完成预算50.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35.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79.58万元,完成预算9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未结束,结转至明年拨付。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86万元,完成预算94.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保未支付。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9.91万元,完成预算137.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99万元,完成预算499.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60.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未结束,结转至明年拨付。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08.02万元,完成预算9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未支付。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07.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9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1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1.43万元,完成预算9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05万元,占9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0.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开支内容包括:本年无因公出国出境(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05万元,完成预算99.9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2.0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18年12月底,系统内共有公务用车2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1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完成预算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6万元,减少54.76%。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8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6.41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执行率达到了68.67%。本部门未自行项目绩效评价。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通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18年,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万元,比2017年减少23.07万元,下降41.89%(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3万元,比2017年增加6.37万元,增加52.38%。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2018年,区卫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卫计局系统共有车辆2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方面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应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局机关用于卫生扶贫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卫计局下属二级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6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拟订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2.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
(三)人员概况。
本年年末实有人数721人,编制人数77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系统2019年收入33090.4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系统2019年收入32907.7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未组织专项预算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我们认为此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项目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合理、合规的使用,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一些专业知识的学习、疾病的诊断等。
(三)改进建议。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找到出破口与关节点。采取得力措施,降低事业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