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三定方案,中心系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通川区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职责。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传染病监测报告和管理科学有序。 2019年通川区共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312例,总发病率为295.65/10万,发病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36%。
二是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与处置规范进行,传染病报告质量得到提高,年内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无较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100%。
三是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进展顺利,较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防治任务指标。
1.艾滋病防治。2019年,艾滋病新发病例119例。其中54例已转至外地管理,58例已纳入治疗管理,其他7例正常随访管理。我区艾滋病治疗者统一转归通川区人民医院治疗;艾滋病筛查工作完成了常住人口30%筛查量目标。
2.结核病防治。通川区共登记管理肺结核病179例,系统管理病人175例,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7.77%,总体到位率为99.4%。
四是禽流感外环境监测、霍乱、疟疾、碘缺乏病等疾病监测防控工作大力开展,疟疾防控工作通过国家消除疟疾终审评估,地方病防控工作稳中推进,保持克山病控制和消除市级复评审标准。
五是免疫规划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免疫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以区为单位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9%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完成了上级安排的接种率抽样调查工作及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区推广预防接种APP;结合“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7.28世界肝炎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麻疹及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的主动搜索和个案调查工作,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证工作,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
六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质量得到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服务率均达到了市级下达的指标要求,血压、血糖控制率也达到市级下达的指标要求;死因、肿瘤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七是卫生监测工作成效明显。开展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每月对城区15个监测点采样检测,每季度上报主管局定期公示检测结果,分别于丰枯水期对19个乡城38个监测点采样检测,保障居民饮水安全;抽取10所学校对约3000名学生开展学生近视及其它重点常见病监测,抽取12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生营养监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开展尘肺病人回顾性调查随访约700例,抽取18家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为职业病防治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八是检验检测水平稳步提升。完成了水质监测、疾病监测、职业病监测、碘缺乏病监测、疟疾质量控制等指令性任务,应急采样与检测任务,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及相关培训,抓好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得到加强,检测能力明显提高,1-12月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九是健康教育深入基层。积极倡导“大健康”理念,不断丰富载体、创新模式,宽领域、多维度、深层次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提升;在组织开展“3.24结核病日”、“4.25儿童预防接种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开展健康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机构设置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68.09万元,支出总计529.4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01.21万元,支出总计增加307.09万元,分别增长54.84%和增长138.11%。主要变动原因系通川区疾控中心于2018年8月正式挂牌运行,自2019年1月起,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承担辖区大部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本年上级项目资金多。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6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98万元,占88.54%;其他收入65.11万元,占11.4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2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7万元,占52.84%;项目支出249.67万元,占47.1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2.98万元,支出总计506.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36.1万元,支出总计增加283.89万元,分别增长37.10%和增长127.68%。主要变动原因系通川区疾控中心于2018年8月正式挂牌运行,自2019年1月起,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承担辖区大部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本年上级项目资金较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3.89万元,增长127.68%。主要变动原因系通川区疾控中心于2018年8月正式挂牌运行,2019年人员增加且实际预算月份较2018年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5万元,占5.52%;卫生健康支出439.43万元,占86.8%;农林水(扶贫)支出18.58万元,占3.67%;住房保障支出20.28万元,占4.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06.24万元,完成预算100.65%,主要原因是从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列支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90.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后有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后有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30.20万元,完成预算104.46%,主要原因列支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底下达资金,结转明年使用。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项):支出决算为97.79万元,完成预算128.2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列支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58万元,完成预算96.57%,原因是审批符合条件后列支了18.58万元,剩余资金财政清收。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28万元,完成预算98.30%,原因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基数与预算基数有稍微偏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4万元,占9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占0.4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4万元,完成预算8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下降27.6万元,降低81.0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系2018年8月挂牌运行,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一辆,用于卫生应急,下乡督导;疫苗冷链车一辆,用于疫苗冷链运输。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应急及艾滋病、结核病、免疫规划、水质监测、应急处置、慢病督导下乡(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完成预算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1万元,下降78.5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艾滋病初筛实验室验收3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中心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年中或年末上级下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并由财政或主管局下达补助资金,开展对应工作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无,未下达项目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车辆情况。
1.机构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通川区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78年,2000年,市、区事权划分,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交由达州市疾控中心承担。2017年8月,达州市通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恢复成立,2018年8月正式挂牌运行。系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免疫规划科、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科、卫生监测科、慢病防治科、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科、检验科10个科室。
2.人员情况
中心核定编制31名,截止2019年年底,在岗职工37人(其中:编内27人,编外劳务派遣9人,跟班学习1人),离退休职工1人。
3.车辆情况
中心核定公务用车编制2辆(业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
用车1辆),实有车辆2辆,分别为猎豹牌LBA6482LQ4越野车一辆,车牌号:川SYL203;福田牌BJ5039XLC-C5疫苗冷链车一辆,车牌号:川SYB302。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三定方案,中心系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健康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通川区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职责。
二、部门整体预算及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1. 部门预算收入。
2019年区财政局下达中心预算收入总计229.77万元(通区财预〔2019〕1号)。
2. 财政非税收入计划数。
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非税收入。
3. 部门预算支出。
2019年区财政局下达中心预算支出总计22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0万元,项目支出20.07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支出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9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5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通区财预〔2019〕1号)。
4.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中心全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共计81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1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元(通区财预〔2019〕1号)。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 部门实际收入。
按照决算数据,2019年部门实际收入总计56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5.12万元。此外,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144.52万元。
2. 财政非税收入完成数。
无
3. 部门实际支出。
按照决算数据,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2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7万元(人员经费244.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82万元),项目支出249.67万;按经济科目划分,支出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244.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3万元、资本性支出113.12万元。
基本支出与年初预算209.7万元对比,增加约70万,主要原因为新进4名职工追加工资福利待遇及公用经费、全体职工薪级工资晋升、部分职工职务晋升及2018年预发个人工作性奖励。
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20.07万元对比,增加约229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初财政仅下达了保持单位运转的项目支出,年中或年末上级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并由财政或主管局下达项目资金,开展对应项目工作所产生。如2019年本级疾病预防与控制专项资金、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艾滋病、结核病等)、扶贫专项(艾滋病、结核病、慢病等)、健康素养能力提升项目、2018年艾防本级配套项目等。
2019年本级疾病预防与控制专项财政批复90万,截止年底,共支出80.16万元,主要用于本级配套传染病防控、饮水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用材料购置、工作督导。结转9.73万元(职业卫生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款),剩余资金财政清收。
健康素养能力提升项目下拨资金3.6万,截止年底,共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健康巡讲,健康宣传资料、礼品发放。
2018年艾防本级配套项目下拨资金12.69万元,截止年底,共支出12.60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初筛试剂采购。剩余资金存入代管资金。
扶贫专项(艾滋病、结核病、慢病等)下拨资金19.24万元,截止年底,共支出18.58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结核病患者贫困补助发放、健康管理员培训、下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病”防治经费。剩余资金财政清收。
省计生协会补助留守妇女儿童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下拨资金4.93万元,截止年底,共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留守妇女儿童艾滋病防治培训、宣传等。剩余资金0.93万元于2020年初支付检测试剂采购费用
2018年中央补助项目第一批下拨资金43.87万元,由于2018年项目已由市疾控中心完成,且此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截止年底,共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督导、培训及学习。结转40.84万,统筹用于2020年对应项目工作开展使用。
2019年中央补助项目第一批下拨资金30.84万元,由于此项资金下达较晚,主要为本级配套资金保障,截止年底,共支出4.6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督导、培训及学习。结转25.48万,统筹用于2020年对应项目工作开展使用。剩余资金财政清收。
2018年项目结转共支出123万,主要为2018年省财项目支付实验室设备进度资金、专用材料、贫困患者人员补助及应急物资储备等。
4. 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
应财政局要求减费降税要求,三公经费财政追减5200元,2019年中心三公经费实际预算为763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1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800元。
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共支出64748.6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300元,接待批次1次,接待人数5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448.62元。主要用于应急车、冷链车油费、下乡督导过路费、车辆保养维修费、停车费、洗车费。
5. 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
按经济科目划分,2019年实际支出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244.20万元,较年初预算批复194.37万元增加49.83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进4名职工追加工资福利待遇、全体职工薪级工资晋升、部分职工职务晋升;商品和服务支出164.89万元,较年初预算批复34.15万元增加130.74万元,主要原因为下达专项工作开展产生;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3万元,较年初预算批复0.75万元增加6.48万元,主要原因为扶贫项目患者补助;资本性支出113.12万元,较年初预算0.5万元增加112.6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结转资金和2019年项目资金购买专用设备。
中心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基本支出由年初预算经费和后期追加经费(人员新增、工资调整产生)列支,项目支出由项目经费列支。
年初预算办公费21641元,实际列支19980.48元,占比92.33%;年初预算水费1000元,实际列支687.05元,占比68.71%;年初预算电费35000元,实际列支22813.82元,占比65.18%;年初预算邮电费15000元,实际列支19944.5元,占比132.96%;上述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或超支,主要原因为中心系2018年8月挂牌运行,2019年全年预算支出无参照,但从总预算金额来看,运行成本控制较好。
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预算为763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1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800元。实际共支出64748.6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448.62元。三公经费支出占比84.86%。
总体来看,中心年初预算安排较为合理。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
中心自2018年8月挂牌运行,自2019年1月起,经市区政府及主管局衔接,在市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由市疾控中心逐步移交并开展相关工作。2019年,中心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各项工作稳步开展,成效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和追加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1.保障了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2.保障了年中下达扶贫项目贫困患者补助的正常领取。3.完成了省计生协会留守妇女儿童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4.深入社区、学校、乡镇等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升了居民健康意识。5.完成了上级部门和市疾控中心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四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