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正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道路交通、消防、各类建设项目施工、油气管道、城镇燃气 、特种设备、文化活动场所、学校幼儿园等行业领域,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强化管控措施,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排查治理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电力行业和油气管道领域。重点关注电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深入分析电网运行安全风险,排查梳理电力设施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预防电网安全事故和大面积停电系统风险;加强对电力施工领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项目分包资质审核、现场准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等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油气管道领域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管道 占压、管道与周边设施安全距离不足等重大隐患;重点关注油气管道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否对管道开展检测检验工作等。(镇规建办牵头,镇自然资源所、镇电管所、镇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学校(校车)领域。要加强校园安保管理的检查力度,重点排查学校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中小学、幼儿园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关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排查实验室是否配备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设备及措施;是否建立并执行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审批、购买和领用制度。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违章运营;规范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严查校园周边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镇学校牵头,镇交管办、镇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排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储存场所是否配备相应的检测监控安全设施,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是否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是否落实冬季 防冻防凝、 防火、防中毒、防滑防冰凌、人员防冻伤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六严禁”,是否建立购买合同和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否存在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行为,是否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储存、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零售点是否违反“三严禁”和“两关闭 ” 管理要求。(镇应急办牵头,镇交管办、镇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防火领域。重点要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养老院、“九小场所” 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老旧小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加强对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排查治理。(镇派出所镇应急办牵头)
(六)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检查文化经营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锁闭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等情况;加强对旅行社安全排查,将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放在首要位置,严查无资质黑车、黑导;重点排查公共文化场馆、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文物场馆是否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镇景区管理所,镇派出所、镇交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医院安全领域。重点关注医院、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深入排查相关场所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 医用液氧、酒精等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否规范;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镇卫生院,镇环保办、镇派出所、镇应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工业企业及民爆领域。重点检查爆炸品总仓库区内外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储存设施现场与总平面布置图、区域位置图、工艺设备布置图及安全评价报告是否一致;自动控制、监控监视、联控联锁、门机联锁合是否符合 B GB 9 50089等标准要求;不同品种危险品同库存放是否符合标准;库房、仓库内是否存放废品、过期产品、试验品、是否存在 收缴产品与合格产品混存现象等。(镇应急办牵头,镇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特种设备领域。要强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环节隐患排查,突出企业是否取得充装许可、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重点。进一步深挖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景区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镇市场监管理所牵头,镇应急办、镇综合执法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加强对农村人员聚集场所房屋安全、农村饭店、旅馆、澡堂、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违法建设,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重点排查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危大工程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情况,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验收和监测管理情况。(镇规建办牵头,镇自然资源所、镇应急办、镇综合农业服务站、 镇综合执法所、镇市场监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
(十)农业领域。要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逾期未检、超期服役、超速超载、违规作业、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和整治重大和突出农机安全隐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镇应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道路交通领域。要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擅自改装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货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 、“大吨小标” 突出问题;是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镇派出所牵头,镇交管办、镇综合执法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燃气站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燃气企业是否存在重点管控、入户安检、用气指导等工作不到位,未按特许经营范围跨区域施工,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敷设管道等违规违法行为;燃气设施保护、落实地下管线及架空管线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管线设施被外力破坏;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镇综合执法所牵头、镇自然资源所、镇市场监管理所、镇派出所镇应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商贸物流领域。重点排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园区以及各类促销活动等人员密集场线路杂乱、电线老化、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占压等问题;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 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镇应急办牵头,镇市场监管理所、镇交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工贸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器材配备和演练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储存场所监测报警设备安装情况;除尘设施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镇应急办牵头、镇市场监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在本行业领域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
三、实施步骤
从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结束。按照行业领域,由安委会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同步进行、 同步推进,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9日到4月30日前)。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接到本实施方案后,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制定完成并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日 -5月30日)。镇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各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紧盯重点环节、危险部位,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迅速落实整改措施。排查整治期间,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回头看”和总结阶段(6月1日-6月20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四、措施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知精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各部门要深入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大督导暗访、挂牌督办、新闻曝光、宣传通报工作力度,对镇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由镇安委会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排查期间不少于2 次。各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督导检查,每月至少组织 1次。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 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最重要的基础 性工作,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落实责任、措施、时限,抓紧整改到位。各级工会组织要持续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形成有力倒逼。对一些屡查屡有的问题、反复发现的隐患,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治本举措,堵塞管理漏洞。
(三)强化重点时期安全监管。要突出抓好节日期间停产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严格实施停产复产报告制度和验收制度,企业停产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巡回检查,复产前要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 、 集会以及其他群众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要加强对美丽宜居乡村宜居住房的安全管理,强化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安全。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立案查处。
(五)加强应急值守。镇各部门各企业要把值班值守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工作制度。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漏岗、脱岗造成联络不畅等现象。要保障信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按照统一部署采取果断措施,做好快速应急处置,严防势态扩大,严防损失增加。
(六)加强调度通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每周汇总工作情况,每月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未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每月21日前,镇有关部门将本月工作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排查数据随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一情况两清单”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