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通川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区税务局
  • 作者:唐柳
  • 发布日期: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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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不断丰富公开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网站公开,根据市局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强化达州市通川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与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信息更新与维护,2020年通过达州市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39条,通过通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闻媒体等相关栏目公开1033条。二是实地公开,依托办税服务厅为载体,设立导税台、咨询台、宣传栏、公告栏、设置留言板与投诉信箱,为广大纳税人了解税制改革,税收政策提供有效途径。三是广泛宣传。积极发挥税企QQ群、微信群、钉钉、新闻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阵地作用,主动为纳税人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解答与回复纳税人疑问与投诉。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主题,夯实“线上+线下”两个宣传阵地,线下,在办税服务厅投放LED屏1个,滚动播放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税收宣传进商圈、进社区、进机关、进乡镇、进景区活动,宣传月期间向纳税人发放支持疫情防控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折页近10000份。线上,积极联合市区两级媒体等区级平台大力宣传税务部门在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措施做法,被媒体宣传报道5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与依申请公开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制度管理。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我区税收工作实际,逐步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对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公开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与《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外公开信息做到公开必审,规范发布。三是加强日常管理。细化对政务信息公开节点、格式等方面的要求,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对信息公开中出现的别字、错字、错词、死链接及不标准、不规范描述等问题及时纠正清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0年,为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方式与渠道多样化的需求,我局本着高效、便捷、便民的原则,切实用好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平台,持续完善各平台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内容。一是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相关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内容更新准确、丰富、及时。二是及时做好达州市通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三是积极拓展新媒体宣传载体,拓展与达州日报等媒体沟通合作,用好机关、办税大厅公告栏,全方位扩大税收政策与信息发布途径与形式。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组织领导情况。2020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巩固以一把手为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实现政务公开“有人过问、有人领导、有人督促、有人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工作考核情况。2020年,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来开展,纳入每月督办事项工作清单管理。持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问责,将信息公开,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环节出错的责任单位进行严格考评,对因为审核不严导致政务信息不准确引发重大舆情的,进行减分处理,同时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情况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2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64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各股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切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实效。

        (一)依法治税用权公开。强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与应用,规范公开本单位信息和政务公开标准。

        (二)广泛宣传精准辅导。利用纳税人学堂、报刊、电视、微信交流群、税企通等新媒体及时对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解读减税降费、支持疫情防控等税收优惠政策和阶段性降低社保费。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等一线税务干部的培训,帮助理解政策出台背景,政策理解和操作辅导的能力,精准辅导纳税人缴费人,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按照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办税理念,保障服务质量,引导纳税人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税费相关业务。突出问需求、解难题、优服务,主动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重点关注办税人员的办税服务过程中的体验,查找难点堵点痛点,解决实际问题,深化放管服,促进税企关系向好发展。正式上线好差评系统,以实时评价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服务的体验及诉求,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严格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行政相对人信息。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

         (四)加强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税务信息的新动态。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人事任免、财务状况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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