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关于聚源再生资源回收储存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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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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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聚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聚源再生资源回收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聚源再生资源回收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该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安云乡水洞村5社,租用闲置养牛场房屋建设,占地面积3500,其中厂房1600、办公室300、生活用房400、硬化空坝及其他1200等。实际使用面积约340(场地东部靠大门的区域),建设废机油储存间1个(64),主要安装15m3的储油罐2个及配套的动力泵,并对储存场地进行防腐防渗,配套建设消防、环保等设施。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1702-59-03-522845FGQB-0206号)。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废水排入厂内原有的化粪池收集,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已有化粪池(50m3)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不外排。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采用环保型材料,设置车辆清洗池,洒水抑尘,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营运期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规范操作流程。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环保型机械和设备,文明施工。营运期加强管理,选择低噪声环保型设备,优化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埋场处理;可回收材料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场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置。营运期滴漏废油,配备移动式的接油托盘(或其他容器)收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危废暂存间防渗防漏措施。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设置警示标识、标志,配套建设应急处理设备,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建设及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

    2021428

     

     

     

     

     

     

     

     

     

    抄送: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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