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的补充说明
  • 来源:区粮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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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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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8年,通川区粮食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无政府采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通川区粮食局无公务用车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套)。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数202.31万元,决算数328.49万元,差额126.18万元,差异率62.37%;造成预算数据与决算数据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有:A、统计口径不一致,年初预算数未包含年初结转结余数据,而年末数据包含了结转结余数8.41万元; B、政策性调资、补发2017年度岗位目标绩效及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导致人员经费较去年增加较大;C、我单位向上级财政争取的粮食安全工作经费,用于粮食安全各方面的工作。
        2、本年总支出315.4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95.45万元,占比93.66 %;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315.45万元,占比100%,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46.93万元,占比78.28 %,比年初预算书增加85.79万元,增加53.23%,主要是补发2017年度岗位绩效和退休人员生活费、抚恤金、职业年金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52.12万元,占比16.52 %,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49万元,增加31.51%,主要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经费增加,本年加大了粮油市场的管理力度,加强了粮食安全宣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0万元,占比5.20%。
        3、2018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
        4、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力以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2017年全区摘帽后,我局对口帮扶村——高兴村35户贫困户全部脱贫,今年主要以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优良传统,用心组织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春耕时节为在家种田地的农户送去化肥200斤/户,并同高兴村民签订了稻谷订单种植收购合同,以高于市场价0.10元/公斤价格收购订单粮食。二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3月份深入帮扶户家中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算半年收入账,制定增收计划,了解并解决生产、生活方面困难,详细了解村情,调整帮扶措施。三是坚持既扶贫,又扶志,用心做好政策宣传与群众思想工作。在财力有限的状况下,挤出资金17400余元,慰问贫困户,一方面切实宣传好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另一方面用心引导他们树立勤劳致富、创业致富,自强自立的意识,增强他们脱贫奔康的信心,帮忙他们提高素质,学会一技之长,增强就业本领和创业潜力。
        (二)主抓了粮食购销等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我局及时分解下达今年目标工作任务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非国有粮油企业,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要求上报数据。预计12月中旬,可完成粮食购进20600吨,销售20500吨,油菜籽收购7200吨,食用油销售6050吨;完成2450吨省级小麦轮换及市级500吨食用油轮换任务;24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继续发挥市场粮油基本稳定作用,放心粮油示范店、乡村粮油超市规模化经营;区粮油一公司军粮供应站建成全市最大、功能最全、供应范围更广的军需民食优质品牌示范窗口,区粮油储运公司以现有设施投入方式与青宁宝丰米业有限公司合作,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绥定宝丰”大米品牌市场份额逐步提高,民营龙头企业正在培育和发展壮大。
        (三)依法管粮依法行政市场粮油有序流通。在依法治区总要求下,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章,持续纵深推进全区依法管粮系列工作。一是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局行政执法股利用大小春粮油收购、重大节假日检查、汛期应急小包装粮油库存检查及社会粮油调查等方式和途径,宣传政策,规范市场行为;二是强化执法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增强粮食执法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三是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维护正常流通秩序。全年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企业或个体粮食经营户70余家次,确保了市场粮油有序流通。
        (四)党建为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同步深入。一是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确保责任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人;二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把党内政治文化融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中,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形成了政治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普及化的良好氛围。三是全面实施党员信息化管理,建立党员转入、转出等组织关系接转台账,使党员进出登记清楚,组织关系接转及时准确,党员档案管理更规范。处置不合格党员,保障了党员的基本权益。制订党员发展工作规划,确保发展质量;四是认真学习典型案例、组织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委班子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干部职工正面引导。
        (五)开展“世界粮食日”及科普宣传活动。根据职能职责和上级安排,5月23日联合市发改委在通川区中心广场举办了以“科技创新,强业兴粮”为主题的科技周宣传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粮油安全知识,8月3日联合区食安办到乡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10月17日在开展世界粮食日宣传活动。以上活动,重点解决了群众关心粮油质量、卫生及价格等问题,极大地提高和增强了我区粮食行业员工以及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以及使命感和责任感。以上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700余份,宣传单1000余份,接待群众1200余人。
        (六)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 一是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国家战略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注重库存管理和粮情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使粮油轮换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了地方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二是完成2018年省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工作。今年我局按照上级的轮换计划,共有省级储备菜籽油760吨,目前已轮入201吨,轮出397吨,计划于年底完成轮换任务。
        (七)其他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区粮油储运公司启动托市粮收购。继2017年最低价稻谷收购4041吨后,今年10月底该司启动托市粮收储工作,截至目前已收购稻谷1756吨,预计收购4500余吨,种粮农户可增加90余万元收入。二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制度化程式化推进。2017年度通川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资料送交市考评组后,综合评定我区粮食安全责任制排名靠前。三是完成智能粮库终端建设任务。吴家沟仓库于今年3月全面完成2017年度智能粮库终端建设全力开展社会粮油统计调查工作。
    通过绩效评价,2018年度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3.外交(类)…(款)…(项):指……。
        4.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5.教育(类)…(款)…(项):指……。
        6.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0.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1.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2.农林水(类)…(款)…(项):指……。
        13.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15.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16.金融(类)…(款)…(项):指……。
        17.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18.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单位******专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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