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小组,同时成立20个督导小组,指导乡镇街委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召开2次培训会,讲解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操作流程和答疑存在的问题、困难,交流学习心得,提高生态环境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优化平台配置。按照“属地为主、便于管理、便捷服务、无缝对接、相对稳定、一格多用”的原则,收集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相关信息资料。目前,已建立三、四级环境网格共279个。三是建立监管体系。通过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对网格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巡查,做到反应迅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到位、回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