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正常运转,用于机关服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参事事务(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参事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其他方面的经费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培训方面的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6.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支出。
17.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救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发给无房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2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