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关于2019年度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通区财〔2020〕155号《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对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下简称“婚姻登记处”)2019年财政资金整体进行了绩效评价。提供真实、完整、合法、合规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是婚姻登记处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发表绩效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组结合婚姻登记处的实际情况,通过实施检查、调查、评价和反馈等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结合《四川省省级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川财绩〔2020〕8号)的要求对婚姻登记处的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婚姻登记处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龙泉路18号,由达州市通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114014523477695,法定代表人鲁仕军。婚姻登记处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评价工作实施
(一)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4.《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
5.《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川财绩〔2017〕5号);
6.《四川省省级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川财绩〔2020〕8号);
7.《达州市通川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区委办发〔2017〕66号);
8.《达州市通川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9.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等。
(二)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婚姻登记处以保障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婚姻登记指标完成情况等为2019年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组以婚姻登记处制定的绩效目标为依据进行绩效效果评价分析。
评价组根据通川区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婚姻登记处进行打分并适当评价。
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及相应下设二、三级指标,共三个级别指标,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一级指标为:预算编制10分、预算执行20分、综合管理40分、整体绩效30分。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1)预算编制,主要考核部门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是否准确、部门年初预算是否应保尽保、部门所设立的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合理的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等事项。预算编制指标下设预算编制准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2个二级指标及编制准确、编制全面、基本支出保障、项目目标合理性4个三级指标。
(2)预算执行,主要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上年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控制情况、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等事项。预算执行指标下设执行进度、执行控制2个二级指标以及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专项资金使用率、结转资金使用率、预决算偏差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6个三级指标。
(3)综合管理,主要考核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以及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是否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是否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等事项;综合管理指标下设预算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内控制度管理、绩效评价、依法接受财政监督8个二级指标以及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基础信息完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控制债务、资产清查开展情况、资产报表上报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非税收入征收情况、非税收入上缴情况、内部控制健全完整、评价结果报告、整改落实、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违规违纪问题、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18个三级指标。
(4)整体绩效,主要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等事项;整体绩效指标下设职责履行、履职效益2个二级指标以及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个三级指标。
(三)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考虑到各部门职责履行,制度规范评价标准较为统一,我们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选用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评价专业人员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预算支出效果进行评判,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具体工作情况:
2020年9月16日,评价组成员与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了解了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评价组成员从婚姻登记处基本职能、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多角度获取相关资料,较为综合全面的评价婚姻登记处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评价组通过婚姻登记处提供的单位基础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相关资料,了解单位基本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情况。
评价组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的基础上,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评议与区财政局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本绩效评价意见。
三、评价结论
通过对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进行查阅,设立并基本完成年度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较好发挥了财政资金效果,执行了相关政策,但在执行管理及效果方面还有待提升。评价小组评定综合得分87.8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评分表见附表1。
婚姻登记处的主要扣分点在于:(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2)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缺失;(3)部分绩效评价制定不合理。
评价组通过检查婚姻登记处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了解了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组结合婚姻登记处2019年绩效考核与通川区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职责履行”与“履职效益”的完成进行绩效效果评价分析。
(一)职责履行
婚姻登记处2019年保障了单位工作人员经费,提高了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同时高标准推进了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二)履职效益
2019年婚姻登记处完成了结婚登记5000余对,离婚登记2200余对,完成婚姻知识讲座10余次,有序推进了通川区婚姻登记工作。完成全区婚姻登记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服务对象对单位履职满意度100%。
四、部门管理情况
(一)资产管理
婚姻登记处未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未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
(二)单位内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婚姻登记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维护内部控制的合理快速地开展,落实到位、有效执行,以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工作各个环节的运行。通过现场核查,婚姻登记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三)信息公开
婚姻登记处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婚姻登记处2019年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完成《达州市婚姻登记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绩效目标自评表包括年度主要任务、年度总体目标、年度绩效指标。年度绩效指标下设三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三个分别为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级指标,婚姻登记处结合本年的主要工作安排设置。
根据《婚姻登记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婚姻登记处2019年已基本完成整体绩效目标,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等。
五、部门财政资金使用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1. 区级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2019年度,区级财政核定指标拨款107.33万元,婚姻登记处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107.33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0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年初国库中心本级对账单结余结转资金1.65万元。年末国库中心本级对账单结余结转资金4.02万元。
2. 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无。
3. 非税收入与支出
无。
(二)2019年度总体支出分析
1. 经济分类饼图2018年、2019年婚姻登记处经费分类构成
2. 总体支出
婚姻登记处财务数据反映,2019年总体支出104.9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本年基本支出104.96万元。一是工资福利类共支出61.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5万元,降幅为20.65%,主要原因系与上年度相比,2019年在编职工减少1人。(详见附表-2)。
二是商品服务类共支出35.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35万元,增幅为187.62%。其中:办公费支出4.77万元,比上年增加1.34万元,增幅为39.13%,主要系本期单位外聘人员增加,导致办公用品开支增加;印刷费支出0.81万元,比上年增加0.41万元,增幅为101.52%,主要系应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本期单位新印制了《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书面告知书》;维修(护)费支出19.70万元,上年度无该项费用支出,主要系本期单位支付了办事大厅中的厕所和办公室的装修维护费用;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19万元,上年度无该项费用支出,主要系本期单位扶贫开支增加、至万源处理两次婚姻纠纷事宜。(详见附表-3)
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共支出0.27万元,上年度该项无发生额。(详见附表-2)
四是资本性支出共7.60万元,上年度该项无发生额,主要系本期新购了办公设备。(详见-附表2)
六、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绩效评价工作
婚姻登记处依照通川区财政局的要求,设立了2019年度绩效目标,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完成了设定的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在编制时指标设定不细化、量化低,导致绩效目标标准较为粗略,未能落实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等方面;另外,在实际执行绩效目标自评过程中,缺乏动态维护、合理排序、滚动管理,未能与区财政局的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互网联动”。由此,其绩效目标自评价实际上是婚姻登记处针对预算使用额度的评价,尚未能对预算执行的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等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2.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1)未制定资产管理办法,也未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的界定条件,不利于资产的管理。
(2)存在资产费用化的情况
经查,婚姻登记处存在资产直接费用化的情况。如:2019年11月记2号凭证,购买会议桌1张,金额3,010.00元,三人沙发价值3组,金额6,000.00元;2019年1月记7号凭证,购买爱普生打印机1台,金额2,750.00元。以上物品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均未计入固定资产。
(3)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经查,婚姻登记处实施固定资产内控管理时未按照制度要求执行资产盘点。
(二)改进建议
1. 绩效评价工作
建议婚姻登记处应根据市政府及区政府的整体发展规划,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按照“四本预算”的整体要求,以“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对于绩效目标进行管理,绩效目标的设定应充分考虑标准统一、运用合理、程序正当等方面;具体目标设定应进一步细化,可量化,可落地,可执行、可监督;绩效目标应结合单位内控管理的要求,应动态维护、合理排序、滚动管理,对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问题萌芽及时掐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对年度绩效目标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进行后评价。通过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评级体系,促进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为预算执行提供必要的保障依据,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2.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1)建议婚姻登记处制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避免出现资产费用化的情况。
(2)建议婚姻登记处按照《达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形成纸质盘点表,保证固定资产卡片账与会计信息的一致性。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附表2:2019年度基本支出明细表
附表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