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部门(单位):
经街道办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凤北街道“路口文明”志愿劝导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于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凤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4日
凤北街道“路口文明”志愿劝导活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纠正路口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提升辖区居民素质,根据达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年末岁首“路口文明”志愿劝导活动的通知》(达市创建办[2020]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开展“车让人、人守规”志愿服务劝导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劝导时间
从2021年2月1日起,原则上下雨天要劝导(暴雨除外,具体以适时通知为准);劝导活动截至时间,根据文明城市测评需要另行通知。
(一)签到时间
工作日:下午16:30之前
(二)劝导时间
工作日:16:35—17:30
二、劝导要求
(一)辖区社区负责“教育点”的布置,签到、签退后第一时间拍照上传图片,当次劝导活动结束时,将登记的劝导成果、不听交警指挥的志愿者名单,拍照实时上传。
(二)志愿者上身统一穿志愿服务红马甲(天气热时,可佩戴“志愿服务红袖章”),每人配发一个口哨。由各参与单位负责准备。
(三)志愿者提前10分钟到场完成签到,不得代签;严格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劝导工作。
三、劝导参与单位
街道办各单位、社区两级共23家单位参加,其中:街道办内设单位10个(综合执法办、财政所、应急管理办、党群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环境治理中心、公共服务办、社区管理办、扶贫办);直属单位7个(国土所、市场监管所、广播站、税务所、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社区6个(肖公庙社区、张家坝社区、高家坝社区、韩家坝社区、徐家坝社区、石龙溪社区)。
四、劝导任务
(一)劝导并纠正行人“乱穿乱翻”行为。对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乱穿马路、从绿化带抄近道等进行纠正、劝阻。
(二)劝导并纠正不礼让“斑马线”。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进行纠正、劝阻。
(三)劝导并纠正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对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自行车逆向行驶、乱穿人行道、乱停乱放等进行纠正、劝阻。
(四)劝导并纠正不文明贩卖行为。对沿街叫卖货物车辆、摊贩等进行纠正、劝阻。
五、劝导方法、处罚套餐
(一)吹哨劝阻、“手语旗”提醒
发现行人、车辆不文明交通行为时要立即吹哨,上前劝阻、制止,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二)“五选一”处罚套餐
根据不同人群,设置以下处理措施,由不文明交通参与者在“教育点”自行选择。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予5元至50元的罚款;
2.抄写《文明劝导廿一条》、《达州市民文明公约》、《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各一次;
3.协助公安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并纠正车辆“乱停乱放”、人员“乱穿”不文明行为1次;
4.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专题片;
5.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制作成警示题材,发微信朋友圈,求好友集赞20个。
六、劝导路段
肖公庙新世纪中学路口
1.劝导人数
每次劝导共计8人,其中志愿者4人,交警1人,民警1人,社区工作者2人。
八、工作纪律“六不准”
(一)不准迟到、早退(迟到1人,影响全体整队分工和劝导工作)。
(二)不准打闹嬉戏。
(三)不准玩耍手机。
(四)不准出工不出力,对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
(五)不准抽烟、吃零食(喝水除外)。
(六)不准做出其他有损志愿者形象的事(频频拍照、不穿志愿者服装或不戴“志愿服务红袖章”、不持“手语旗”、懒洋洋背靠电杆等)。
九、激励回馈措施
1.根据遵守“六不准”情况和成功劝导人数,每月评出“十佳个人”和“十差个人”。
2.向“十佳个人”授“志愿服务星”,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给予机关人员一次一人加0.2分、社区一次一人给社区年终考核加0.2分,辖区直属单位:将劝导情况通报其主管单位并抄送区创建办。被评为“十差个人“的则对应扣分。年度内被评为“十佳个人”合计超过5次(含5次)志愿劝导者再加2分,年度内被评为“十差个人”合计超过5次(含5次)志愿劝导者则再扣2分。
3. “十佳个人”“十差个人”名单、违背“六不准”情况、劝导成果,街道办每月进行通报。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二)确保实效。严守工作时间、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劝导任务积极主动开展劝导工作,杜绝消极工作、出现劝导人数为“0”现象。
(三)完善资料。注重收集志愿服务成果,参与人员工作之前领取并如实填写《志愿服务活动纪实表》,做好工作成果照收集(主要采集不文明交通参与者接受教育处罚的图片),上交街道志愿者服务站,由刘立同志负责。
(四)严格督查。街道办将严格按照《方案》工作要求,对志愿劝导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认真履职尽责以及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凤北街道“路口文明”志愿劝导活动安排表
附件1
凤北街道“路口文明”志愿劝导活动安排表
序号 | 劝导 时间 | 劝导地点 | 劝导单位 |
1 | 周一 | 肖公庙社区新世纪中学路口 | 肖公庙社区志愿者4人 社区工作人员2人 街道办工作人员1人 交警1人、派出所1人 |
2 | 周二 | 肖公庙社区新世纪中学路口 | 高家坝社区志愿者4人 社区工作人员2人 街道办工作人员1人 交警1人、派出所1人 |
3 | 周三 | 肖公庙社区新世纪中学路口 | 张家坝社区志愿者4人 社区工作人员2人 街道办工作人员1人 交警1人、派出所1人 |
4 | 周四 | 肖公庙社区新世纪中学路口 | 韩家坝社区志愿者4人 社区工作人员2人 街道办工作人员1人 交警1人、派出所1人 |
5 | 周五 | 肖公庙社区新世纪中学路口 | 石龙溪社区、徐家坝社区志愿者各2人 (共计4人) 社区工作人员2人 街道办工作人员1人 交警1人、派出所1人 |
注:1、各劝导单位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参加文明劝导活动必须在16:30分前准时签到,17点30分后签退;2、参加“路口文明”劝导人员务必要严格按照活动“六不准”要求注重自身形象;3、社区工作人员在活动结束后将当天的劝导成果报街道办刘立同志(电话:13698112111)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