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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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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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2019年度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通区财〔2020〕155号《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对达州市通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川区就业局”)2019年财政资金整体进行了绩效评价。提供真实、完整、合法、合规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是通川区就业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发表绩效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组结合通川区就业局的实际情况,通过实施检查、调查、评价和反馈等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结合《四川省省级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川财绩〔2020〕8号)的要求对通川区就业局的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通川区就业局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阳平路66号,取得经达州市通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114014523463018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为马千军。

    (一)机构组成

    通川区就业局内设机构为一室七股,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失业保险股、就业指导股、职业培训股、企业指导股、审计稽核股、人才交流股。

    (二)人员概况

    根据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通区编发【2019】105号),通川区就业局行政编制29名。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评价工作实施

    (一)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4.《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

    5.《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川财绩〔2017〕5号);

    6.《四川省省级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川财绩〔2020〕8号);

    7.《达州市通川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区委办发〔2017〕66号);

    8.《达州市通川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9.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等。

    (二)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川区就业局以保障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性、新增就业人数完成情况、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情况、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执行情况等为2019年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组以通川区就业局制定的绩效目标为依据进行绩效效果评价分析

    评价组根据通川区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通川区就业局进行打分并适当评价。

    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及相应下设二、三级指标,共三个级别指标,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一级指标为:预算编制10分、预算执行20分、综合管理40分、整体绩效30分。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1)预算编制,主要考核部门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是否准确、部门年初预算是否应保尽保、部门所设立的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合理的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等事项。预算编制指标下设预算编制准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2个二级指标及编制准确、编制全面、基本支出保障、项目目标合理性4个三级指标。

    (2)预算执行,主要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上年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控制情况、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等事项。预算执行指标下设执行进度、执行控制2个二级指标以及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专项资金使用率、结转资金使用率、预决算偏差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6个三级指标。

    (3)综合管理,主要考核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以及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是否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是否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等事项;综合管理指标下设预算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内控制度管理、绩效评价、依法接受财政监督8个二级指标以及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基础信息完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控制债务、资产清查开展情况、资产报表上报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非税收入征收情况、非税收入上缴情况、内部控制健全完整、评价结果报告、整改落实、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违规违纪问题、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18个三级指标。

    (4)整体绩效,主要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等事项;整体绩效指标下设职责履行、履职效益2个二级指标以及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个三级指标。

    (三)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考虑到各部门职责履行,制度规范评价标准较为统一,我们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选用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业人员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预算支出效果进行评判,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具体工作情况:

    2020年9月14日,评价组成员与通川区就业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了解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评价组成员从通川区就业局基本职能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多角度获取相关资料,较为综合全面的评价通川区就业局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评价组通过通川区就业局提供的部门基础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了解部门基本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情况。

    评价组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的基础上,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评议与区财政局反馈意见后,最终形成本绩效评价意见。

    三、评价结论

    通过对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进行查阅,通川区就业局2019年设立并基本完成年度绩效目标,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下拨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从预算到执行,收入、支出管理等基本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保证了机构运转,但存在未按预算批复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评价组评定综合得分90.33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打分情况见附表1。

    通川区就业局的主要扣分点在于:(1)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2)未进行国有资产盘点;(3)部分绩效评价制定不合理。

    评价组通过检查通川区就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了解了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通川区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职责履行”与“履职效益”的进行绩效效果评价分析。

    (一)职责履行

    通川区就业局是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其职责是贯彻国家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落实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开展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动态管理和基层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待遇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工作;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和高校毕生服务工作;举办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免费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二)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

    充分发挥了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系统开展了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切实帮助各类就业群体特别是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尽快得到就业援助。

    2.社会效益

    2019年通川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11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3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93%,其中帮助586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95%;青年劳动力技能培训145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2%;品牌培训660人,完成140.4%;创业培训742人,完成123.7%。帮助6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认定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8个。全区享受失业保险3126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419万元,发放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7.1万元。审核发放社保补贴1443人,发放金额721.4万元;竭力协调财政启动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40万元,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0%,控制在4.2%以内,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川区就业局强化就业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社会氛围,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形成动态长效帮扶机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让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四、部门管理情况

    (一)资产管理

    通川区就业局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但未按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

    (二)部门内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通川区就业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维护内部控制的合理快速地开展,落实到位、有效执行,以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工作各个环节的运行。通过现场核查,通川区就业局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三)信息公开

    通川区就业局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川区就业局2019年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完成《达州市通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其中绩效目标自评表包括年度主要任务、年度总体目标、年度绩效指标。年度绩效指标下设三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三个分别为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级指标为通川区就业局结合本年的主要工作安排设置。

    据《达州市通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通川区就业局2019年已基本完成整体绩效目标,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等。

    五、部门财政资金使用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2019年度,区级财政核定指标拨款502.83万元,就业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502.83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48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94万元,对企业的补助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年初国库中心本级对账单结余结转资金45.03万元。年末国库中心本级对账单结余结转资金2.91万元。

    (二)2019年度总体支出分析

    1.经济分类饼图2018年、2019年通川区就业局经费分类构成

      image.pngimage.png

    2.总体支出

    通川区就业局财务数据反映,2019年总体支出48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94万元,对企业的补助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一是工资福利类共支出36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07万元,降幅为16.02%。其中:其他工资支出67.11万元,比上年减少61.3万元,主要原因系2018年目标奖和车补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详见附表-2)

    二是商品服务类共支出60.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8万元,增幅为35.61%。其中:办公费支出11.58万元,比上年增加3.36万元,增幅为40.88%,主要系本期单位办公用品开支增大;差旅费支出15.20万元,比上年增加4.93万元,增幅48%,主要系脱贫攻坚下乡,深圳农民工培训。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6.11万元,比上年增加16.11万元,增幅100%,主要系公务员车补纳入其他交通费用核算。(详见附表-3)

    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共支出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9万元,降幅为72.52%。减少原因系体检费纳入福利费核算。(详见附表-2)

    六、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绩效评价工作

    通川区就业局2019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设置存在部分指标未量化、部分指标不科学、不清晰明确

    如:成本指标选取了保障工作人员工资一个指标,预期指标值均为100%,未做量化;时效指标设置为“按时完成”,预期指标值为“100%”,指标设置过于笼统,不清晰;社会效益指标设置为“就业保障”,其指标设置过于宽泛,未细化明晰,指标设置与经济效益无关。

    设定的明确的绩效目标,才能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1)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转入个人账户归集缴纳,与相关规定不符

    通川区就业局每月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及部分代扣个人所得税由单位代扣后直接转入其出纳周晓华中国工商银行达州金龙支行个人账户中(尾号1592),2019年代扣个人公积金共计转入约26.78余万元,实际缴纳27.15余万元;代扣个人所得税共计转入0.8万元,以实际缴纳0.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个人卡余额为6.12万元。

    单位代扣代缴款项为单位公款,通川区就业局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未严格履行代扣代缴职责,其个人缴纳部分通过个人账户归集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周晓华中国工商银行达州金龙支行个人账户(尾号1592)对账单明细,2019年期初余额96,121.49元,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共收款项785,339.17元,共支付款项801,193.57元,2020年8月31日余额80,267.09元。收取款项中除320,272.31元为通川区就业局代扣代缴个人款项转入、发放工资85,313.00元外,其余379,753.86元款项收入性质不明;支付款项中除285,550.68元为支付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代扣代缴个人款项及外,其余515,642.89元款项支出性质不明。由于周晓华无法提供该银行卡各笔收支款项提供佐证资料,通川区就业局亦无法提供上述代扣代缴个人款项明细账,我们无法对上述收支款项中性质不明款项作出判断。

    (2)经济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与合同约定对象不一致

    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9日,通川区就业局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单位30名员工前往遵义参观红色基地。通川区就业局就此与四川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61队签订租车合同,合同金额为14,000.00元,61车队开具服务名称为“旅游运输服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川区就业局于2019年11月6日支付了该笔款项,收款人为“何德飞”。根据支付凭证后附资料,何德飞为达州市尚旅游行社有限公司凤凰头门市部负责人。

    该次活动实际组织实施者为何德飞,实际活动与合同签订方四川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61队并无直接关联。通川区就业局该笔经济业务实质对象与合同签约对象不一致。

    (3)党建活动支付出差补助

    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9日,通川区就业局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单位30名员工前往遵义参观红色基地。通川区就业局对该两日党建活动支付每人200元,共计6000元差旅补助。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党建活动不得领取交通补助及伙食补助。通川区就业局党建活动领取出差补助与上述规定不符。

    (4)部分补助报销形成账外二次划款

    经查,发现通川区就业局部分费用报销存在账外二次划款。

    如:2019年10月第8号凭证,支付职工下乡差旅费6,400.00元,报销款项为24人9月下乡补助;2019年11月15号凭证,支付党建补助6,000.00元,报销事项为30人党建活动差旅补助。

    上述补助款项均全额直接支付至一人处,再由其支付至各实际补助领取人,形成账外二次划款。

    (5)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通川区就业局2019年未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不符合《达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改进建议

    1. 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指标应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9年预算资金相匹配。

    2.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1)单位代扣代缴款项为单位公款,通川区就业局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代扣代缴应纳入单位财务账核算,严禁将代扣代缴款项通过个人账户归集。

    (2)建议通川区就业局加强财务管理,及时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并严格执行相关费用报销制度,设定年度费用报销截点,按照实际支出报销费用,避免跨期报销费用,以确保企业预算制定的准确性,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3)建议通川区就业局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开展党建活动。

    (4)建议通川区就业局报销费用时建议采用直接转账的方式,降低个人持有大量现金的风险。

    (5)建议通川区就业局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 号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定期、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好固定资产保全工作,避免流失、损毁。通川区就业局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好固定资产保全工作,保证账实一致。

    附表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附表2:2019年度基本支出明细表

    附表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明细表


    2.附表-就业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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