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第七小学校关于2019年度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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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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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通川区第七小学校

    关于2019年度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通区财〔2020〕155号《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对达州市通川区第七小学校(以下简称“通川区七小”)2019年整体财政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提供真实、完整、合法、合规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是通川区七小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发表绩效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根据通川区七小的实际情况,通过实施检查、调查、评价和反馈等必要的评审程序,并依据《四川省省级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川财绩〔2020〕8号)的要求对通川区七小在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完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通川区七小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259号,于2018年10月11日由达州市通川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1251140145234607X5,负责人为王仕斌。

    (一)机构组成

    通川区七小下设行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财务处、党务办公室共六个科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概况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通川区七小机构编制管理证(区编发〔2004〕59号),事业人员编制92人,截止2019年底实有编制人员92人。

    二、评价工作实施

    (一)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4.《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

    5.《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川财绩〔2017〕5号);

    6.《四川省省级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川财绩〔2020〕8号);

    7.《达州市通川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区委办发〔2017〕66号);

    8.《达州市通川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9. 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等。

    (二)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第七小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川区七小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设文明校园、书香校园和温馨校园,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等相关工作为2019年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组以通川区七小制定的绩效目标为依据进行绩效效果评价分析。

    评价组根据通川区财政《学校财政资金绩效分配评价指标》对通川区七小进行打分并适当评价。

    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及相应下设二、三级指标,共三个级别指标,总分值为100.00分。其中一级指标为:预算编制10.00分、预算执行20.00分、综合管理40.00分、整体绩效30.00分。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1)预算编制,主要考核单位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是否准确、单位年初预算是否应保尽保、单位所设立的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合理的反映单位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等事项。预算编制指标下设预算编制准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2个二级指标及编制准确、编制全面、基本支出保障、项目目标合理性4个三级指标。

    (2)预算执行,主要考核单位预算完成程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上年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控制情况、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等事项。预算执行指标下设执行进度、执行控制2个二级指标以及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专项资金使用率、结转资金使用率、预决算偏差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6个三级指标。

    (3)综合管理,主要考核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以及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是否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是否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单位预算同步编制、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征收非税收入等事项;综合管理指标下设预算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内控制度管理、绩效评价、依法接受财政监督8个二级指标以及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基础信息完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控制债务、资产清查开展情况、资产报表上报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非税收入征收情况、非税收入上缴情况、内部控制健全完整、评价结果报告、整改落实、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违规违纪问题、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18个三级指标。

    (4)整体绩效,主要考核单位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公众或单位的服务对象对单位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等事项;整体绩效指标下设职责履行、履职效益2个二级指标以及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个三级指标。

    (三)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考虑到各学校职责相近,制度规范较为统一,评价组对学校绩效评价方法选用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单位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评价专业人员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预算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具体工作情况:

    2020年10月20日,评价组就通川区七小校财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与通川区七小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了通川区七小的基本情况。

    评价组计划从学校基本职能、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多角度获取相关资料,较为综合全面地评价通川区七小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评价组通过通川区七小提供的单位基础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相关资料,了解单位基本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情况。

    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的基础上,评价组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评议及与区财政局反馈意见后,最终形成本绩效评价意见。

    三、评价结论

    通过对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进行查阅,通川区七小2019年设立并基本完成年度绩效目标,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下拨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从预算到执行,收入、支出等基本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保证了机构运转,但存在资产管理制度和收支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等情况。评价组评定综合得分88.62,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打分情况见附表1。

    通川区七小的主要扣分点在于:一是预算执行指标中,因预算偏差程度超过20%,预决算偏差程度指标评分为零分。二是综合管理中政府采购管理评价指标,该指标因通川区二小存在资产采购费用化且未进入固定资产的情况,评分为零分。

    评价组通过检查通川区七小2019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侧重评价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对通川区财政《学校财政资金绩效分配评价指标》 中“职责履行”与“职责效益”的绩效效果评价分析。

    (一)职责履行

    1. 实际完成率

    2019年度,通川区七小按照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学校自身建设规划共设立围绕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德育教育工作、行政事务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学前教育工作、依法治校工作、体卫艺工作、计划基建财务工作、人事师训工作、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工会群团工作、学生资助工作、教育教研工作、高考工作、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技术装备工作,合计十九个基础工作目标;脱贫攻坚工作、教育质量工作、学校自主特色发展工作和承担市、区工作,合计四个重点工作目标。

    评价组抽查了自查报告中三项基础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一是德育教育工作,通川区七小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并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已完成工作目标;二是体艺卫,通川区七小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和食品卫生、健康教育等多种专题教育活动;三是有序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建立排查整改台账,积极组织安全教育和禁毒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加强了校园安全建设。

    综上所述,通川区七小基础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目标基本已完成。

    2. 完成及时率

    通过对年末学校自查报告内容的抽查验证,通川区七小已及时完成基础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目标。

    3. 质量达标率

    根据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的《关于2019年度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和学校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通川区七小已在2019年度校长绩效考核和学校工作考评中获得良好称号。本年度通川区七小基础工作目标完成质量较好,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

    4. 重点工作办结率

    通川区七小2019年度围绕四个重点工作目标,按照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根据自身情况开展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制定的扶贫工作计划,扶贫效果明显;二是按照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参加小学学科抽检,结果较好;三是学校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教育模式,以提高学生阅读能力,秉承优良传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突出“家校”教育结合,发掘学生艺术潜力等为主要的自主特色发展目标。四是认真按时按质完成市、区交办的各项工作。

    根据2019年度上级单位对学校工作考评以及各单位给予的表彰、表扬情况,通川区七小重点工作基本已按时完成。

    (二)履职效益

    1. 经济效益

    2019年度,通川区七小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学生资助政策,逐一落实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保证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到了应有的全部资助,即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又减轻学生家长经济压力,通过完成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助推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2. 社会效益

    2019年度,通川区七小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00%,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法定权利,学校采取适当的各种措施,杜绝因贫困等原因产生的未读和辍学现象,落实各项国家政策,保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奠定坚实的教育基石。

    3. 生态效益

    通川区七小重视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加强校内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开展环保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环保意识,促进学生良好环保行为习惯,增设分类垃圾箱,引导学生“爱护环境,共创美好家园”,对环境保护起到了促进作用。

    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9年度,通川区七小根据教科局《关于开展学习行风测评的工作方案》开展学校行风民主测评,通过家长和学生及社会民众对教师和学校工作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以及学校内开展的学生满意度测评结果显示,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且未存在家长投诉、师生纠纷等情况。

    四、单位管理情况

    (一)资产管理

    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但未按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

    (二)单位内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学校报账制度、零星工程维修管理制度。通过现场核查,通川区七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未能有效执行。

    (三)信息公开

    对政府采购、招生教学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川区七小2019年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完成《达州市通川区第七小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绩效目标自评表包括年度主要任务、年度总体目标、年度绩效指标。年度绩效指标下设三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三个分别为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级指标,通川区七小结合本年的主要工作安排设置。

    据《达州市通川区第七小学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川区七小2019年已基本完成整体绩效目标,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等。

    五、单位财政资金使用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1. 区级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2019年度,区级财政核定指标拨款2,627.42万元,通川区七小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2,518.4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51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3.24万元,项目支出65.24万元。

    根据区财政局下发《关于2019年通川区部门(单位)结余资金、结转、清收的通知》,核定2019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164.62万元。

    2. 非税收入与支出

    2019年,通川区七小实际收到应上缴非税收入9.18万元,同年上缴财政9.18万元,财政返回非税收入9.18万元,实际支出9.18万元。

    (二)2019年度总体支出分析

    1.经济分类饼图—2018年、2019年通川区七小经费分类构成

      image.pngimage.png

    2.总体支出

    据通川区七小财务数据反映,2019年通川区七小总体支出2,51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3.24万元,项目支出65.24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2,453.24万元。一是工资福利类共支出2,071.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03万元,增幅为7.53%。其中:基本工资支出822.99万元,比上年增加125.64万元,增幅为18.02%;奖金支出267.65万元,比上年增加84.70万元,增幅为46.3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72.65万元,比上年增加69.48万元,增幅为34.20%;住房公积金支出323.90万元,比上年增加151.24万元,增幅为87.60%。以上变动主要原因系2019年新调入了7名教职工。绩效工资支出157.84万元,比上年减少404.94万元,降幅为71.95%,主要原因系2019年学校压缩开支。(详见-附表2)

    二是商品服务类共支出38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88万元,增幅为32.31%。其中:办公费支出76.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94万元,增幅为18.36%;水费支出19.93万元,比上年增加3.06万元,增幅为18.14%;电费支出15.04万元,比上年增加6.72万元,增幅为80.77%;差旅费支出32.01万元,比上年增加18.92万元,增幅为144.54%,以上变动主要原因2019年新调入了7名教职工,教职工人数增加导致费用增加。印刷费支出6.04万元,比上年增加4.10万元,增幅为211.3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65万元,增幅为141.72%,以上变动主要原因新增校区导致费用增加。(详见-附表3)

    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共支出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3万元,降幅为75.01%,主要原因系2018年有一位教师死亡,发生了抚恤金支出。(详见-附表2)

    (2)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项目支出72.24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绩效评价工作问题

    通川区七小依照通川区财政局的要求,设立了2019年度绩效目标,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完成了设定的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在编制时指标设定不细化、量化低,导致绩效目标标准较为粗略,未能落实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等方面;另外,在实际执行绩效目标自评过程中,缺乏动态维护、合理排序、滚动管理,未能与区财政局的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互网联动”。由此,其绩效目标自评价实际上是通川区七小针对预算使用额度的评价,尚未能对预算执行的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等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2. 预算编制、调整及执行问题

    (1)未按规定列支当年支出

    经查,通川区七小将以前年度报销费用在当年预算支出列支,如: 2019年1月记52号凭证,报销2018年学校办公耗材费用合计32,565.00元;2019年5月记34号凭证,报销2018年8月省艺术节相关费用合计20,255.00元;2019年6月记33号凭证,报销2018年12月达州日报宣传费15,000.00元。

    3. 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1)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通川区七小实施固定资产内控管理时未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固定资产盘点。

    二是通川区七小2019年采购的办公用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纳入固定资产,但通川区七小以费用报销方式核算,未纳入固定资产,存在资产费用化的情况。如:2019年11月记51号凭证,报销新锦校区教师办公室安装空调费,实质是购买格力空调,金额5,200.00元。

    (2)费用报销审批流程不规范

    经查,通川区七小费用报销审批手续不完整,如:2019年5月记64号凭证,报销2019年通川区国际马拉松志愿者服务费1,500.00元;2019年5月记68号凭证,报销2019年磐石庙会文明劝导活动费3,600.00元,未见学校领导审批签字。

    (3)合同管理不规范

    经查,通川区七小存在合同文本不规范的情况,如:2019年12月记7号凭证,报销达州日报宣传费15,000.00元,凭证后附的《达州日报社广告发布合同》未见通川区七小单位公章以及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二)改进建议

    1. 绩效评价工作

    通川区七小应根据市政府及区政府的整体发展规划,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按照“四本预算”的整体要求,以“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对于绩效目标进行管理,绩效目标的设定应充分考虑标准统一、运用合理、程序正当等方面;具体目标设定应进一步细化,可量化,可落地,可执行、可监督;绩效目标应结合单位内控管理的要求,应动态维护、合理排序、滚动管理,对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问题萌芽及时掐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对年度绩效目标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进行后评价。通过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评级体系,促进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为预算执行提供必要的保障依据,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2. 预算编制、调整及预算执行工作

    (1)建议通川区七小加强财务管理,及时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并严格执行相关费用报销制度,设定年度费用报销截点,按照实际支出报销费用,以确保单位预算制定的准确性,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3. 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1)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36号)第二十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建议通川区七小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并根据实物真实状态及时准确地进行账务处理,保证数据真实一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建议通川区七小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出差前后的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禁止性规定,把好人员外出关,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3)建议通川区七小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合同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核查合同签订日期、签订人等相关内容的职责,避免出现“先办后补”的情况。


    附表1:学校财政资金绩效分配评价指标表

    附表2:2019年度基本支出明细表

    附表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明细表


    63.附表-通川区七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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