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财政资金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通区财〔2020〕155号《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对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罗江镇政府)2019年财政资金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提供真实、完整、合法、合规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是罗江镇政府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发表绩效评价意见。在绩效评价过程中,评价组结合罗江镇政府的实际情况,通过实施检查、调查、评价和反馈等必要的评价程序,并结合《四川省省级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川财绩〔2020〕8号)的要求对罗江镇政府在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完成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达州市调整通川区等5个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18日批复同意撤销魏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罗江镇管辖。
罗江镇政府位于通川区罗江镇罗通街259号,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代码为1151140100881771X4,机构负责人为张朝阳。
(一)机构组成
罗江镇人民政府未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设有7个部门,分别为城管办、财政所、社会政务(事务)中心、规建办、船管站。
(二)人员概况
根据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区委办发〔2011〕52号),罗江镇政府核定公务员编制15人,2019年末实有12人;核定事业人员编制18人,2019年末实有18人。
二、评价工作实施
(一)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4.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
5.《四川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川财绩〔2017〕5号);
6.《四川省省级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川财绩〔2020〕8号)
7.《达州市通川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区委办发〔2017〕66号);
8.《达州市通川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9.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等。
(二)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
根据《罗江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罗江镇政府以100%足额发放工资津贴及绩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群众满意度平均96%为2019年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组以罗江镇政府制定的绩效目标为依据进行绩效效果评价分析。
评价组根据通川区财政《乡镇财政资金绩效分配评价指标》评价体系对罗江镇政府进行打分并适当评价。
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3个及相应下设二、三级指标,共三个级别指标,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一级指标为:预算分配10分、预算使用58分、预算效果32分。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1)预算分配,主要考核罗江镇政府预算资金分配是否合理,是否能保障乡镇办委政权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并涵盖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所有支出。下设1个二级指标预算配置和1个三级指标资金合理分配性。
(2)预算使用,主要考核罗江镇政府预算资金的执行及管理情况。下设预算执行、预算管理2个二级指标和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公务卡执行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性9个三级指标。
(3)预算效果,主要考核罗江镇政府预算资金使用中罗江镇政府职责的履行成果及产生的效益,结合区目督办、区扶贫局、区纪委、监察局对2019年度乡镇政府各项工作的检查通报,综合评价罗江镇政府年度绩效成果。下设职责履行、履职效益2个二级指标和目标绩效考核、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个三级指标。
(三)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考虑到各乡镇政府职能相近,制度规范较为统一,评价组对乡镇政府绩效评价方法选用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评价专业人员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预算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具体工作情况:
2020年9月14日,评价组在罗江镇政府办公室与罗江镇政府相关领导就2019年度绩效评价进行了沟通交流。罗江镇政府领导对2019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了介绍和总结。评价组就绩效评价工作的目标和主要内容与罗江镇政府交换意见。
评价组从镇政府基本职能、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多角度获取相关资料,较为综合全面的评价罗江镇政府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评价组通过罗江镇政府提供的单位基础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相关资料,了解单位基本情况及2019年度工作情况。
评价组依据区财政局的预算批复,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的基础上,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专家评议及与区财政局反馈意见后,最终形成本绩效评价意见。
三、评价结论
罗江镇政府2019年财政下拨资金管理基本规范,设立并基本完成年度绩效目标,较好发挥了财政资金效果,执行了相关政策,但在执行管理及效果方面还有待提升。评价组评定罗江镇政府综合得75.5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评分情况见附表1。
罗江镇政府的主要扣分点在于:一是罗江镇政府预算管理评价指标中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1.03%,该指标评分为0分;二是罗江镇政府2019年度公用经费控制率为468.20%,该指标评分为0分。
评价组通过检查罗江镇政府2019年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侧重评价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对通川区财政《乡镇财政资金绩效分配评价指标》中“职责履行”与“职责效益”的绩效效果评价分析。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通过对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进行查阅,罗江镇政府2019年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财政资金收入与支出基本按照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公开等亦基本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保证了机构运转。
1. 全面抓好党的建设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二是细化量化党建工作职责,持续深化“党支部标准工作法”;三是严格规范党组织各项制度。四是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化理论武装。
2.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细化拟定责任清单,强化党委、纪委、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职责;二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定;四是严把纪律尺子,将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五是干部从严管理,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3.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领会精神,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在弄懂吃透的基础上,明确工作任务、强调工作记录、形成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参与到位、成效到位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推进、狠抓落实,召开了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三是自查自纠、强化整改。
4. 重点项目工作
一是坚持征迁依法化,补偿阳光化,矛盾化解及时化的工作思路,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二是成立征迁工作小组驻守征迁现场,发放与征迁工作有关的宣传资料3000余份。
5. 关于低保工作
一是对低保等民生工程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在全镇推广低保评审听证会,做好低保免兜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取消低保待遇。
6. 关于“三农”工作
一是开展春耕备耕工作,积极开展春耕生产;二是积极引进适应我镇优良新品种种子、农药、肥料进行推广;三是严格按照补贴程序操作,公示补贴人员面积、账户、标准、金额,及时纠错,尽力做到阳光操作; 四是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落实,确保专项资金不流失。
(二)职责履行
1. 目标绩效考核
根据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通区委〔2020〕89号),在目督办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履行绩效考核中,罗江镇政府被评为优秀单位。
2. 脱贫攻坚
评价组通过了解罗江镇政府当年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并结合达州市通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对罗江镇政府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罗江镇政府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基本完成,但仍存在些许不足之处:一是部分路网提升项目未实施且未制定道路营养制度;二是部分产业扶持基金未投入使用,没有发挥效益;三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料不完整。
3.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根据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通区委〔2020〕3号),区纪委对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的考核中,罗江镇政府未入选乡镇街委。
(三)履职效益
1. 行政效能
(1)预算执行
2019年度,罗江镇政府区财政核定收入为3,187.53万元,年初结余1,287.61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为1,295.27万元。根据评价指标中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区财政核定收入数-年末结余数/上年结转+区财政核定收入数)×100.00%计算可得,罗江镇政府预算完成率为100.00%。
(2)预算管理
2019年度年初预算没有预算三公经费,本年实际实未支出三公经费。
2019年度政府采购批复金额为10.15万元,本年实际采购金额为1.12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1.03%。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9年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的调查工作,因新冠疫情影响未能全面开展实施,评价组通过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并结合罗江镇的实际情况,未发现罗江镇政府存在重大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不满意的情况。
四、单位管理情况
(一)资产管理
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但未按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资产清理。
(二)单位内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轮岗制度。用制度维护单位的内部控制得以合理快速开展、落实到位、有效执行。通过现场核查,罗江镇政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三)信息公开
罗江镇政府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罗江镇政府2019年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完成《罗江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绩效目标自评表包括年度主要任务、年度总体目标、年度绩效指标。年度绩效指标下设三级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三个,分别为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包括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为罗江镇政府结合本年的主要工作安排设置。
据《罗江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罗江镇政府2019年已基本完成整体绩效目标,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等。
五、单位财政资金使用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
2019年度,区级财政核定罗江镇政府财政收入为3,187.53万元。罗江镇政府实际收到财政拨款3,000.15万元,均为本年度财政拨款。年末预算账套结余结转资金1,295.27万元。
2019年度,罗江镇政府实际支出金额为3,366.87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48万元,项目支出1,975.39万元。
2019年度,罗江镇政府未收到非本级财政拨款。
(二)2019年度总体支出分析
经济分类饼图2018、2019罗江镇政府经费分类构成


2. 总体支出
据罗江镇政府财务数据反映,2019年罗江镇政府总体支出3,36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48万元,项目支出1,975.39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一是工资福利类支出共计42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92万元,降幅为18.25%。其中,津贴补贴支出122.90万元,比上年减少80.49万元,降幅为39.57%,主要原因系罗江镇政府部分2017年度的津贴补贴于2018年发放(详见-附表2)。
二是商品服务类支出共计483.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25万元,增幅为81.73%。其中:办公费支出88.29万元,比上年增加69.06万元,增幅为359.23%,主要原因系2019年将拨付给各村镇的办公费用65.00万元错误计入办公费支出,同时,2019年新成立征拆部门导致办公费增加;邮电费支出5.31万元,比上年增加4.15万元,增幅为355.72%,主要原因系支付移动网络费用;维护费支出62.83万元,比上年增加50.86万元,增幅为424.74%、工会经费支出35.60万元,比上年增加27.54万元,增幅为341.72%,主要原因系2019年罗江镇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导致维护费增加;会议费支出8.18万元,比上年增加8.10万元,增幅为10,129.13%,主要原因系2019年召开了人大会议以及行政区划调整产生的动员大会(详见附表3)。
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共支出397.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2.13万元,增幅为623.02%。主要原因系账务处理口径与2018年不一致导致支出未能得到准确反应。(详见附表2)。
四是资本性支出共计9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60万元,增幅为58.99%。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8.62万元,比上年增加38.33万元,增幅为76.22%,主要原因系2019年罗江镇政府大型修缮较去年有所增加(详见附表2)。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罗江镇政府项目支出为1,975.39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76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863.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03万元;其他支出3.90万元。
2019年度罗江镇政府除松材线虫治理、老林村大滩河公益性渡口项目、饮水源保护区垃圾转运费项目、犀牛山景区土地租金项目等按时拨付专项专用资金的项目外,无其他基础建设项目。
六、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绩效评价工作问题
罗江镇政府依照通川区财政局的要求,设立了2019年度绩效目标,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完成了设定的绩效目标。但在编制绩效目标时指标设定不细化、量化低,导致绩效目标标准较为粗略,未能落实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等方面;另外,在实际执行绩效目标自评过程中,缺乏动态维护、合理排序、滚动管理,未能与区财政局的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互网联动”。由此,其绩效目标自评价实际上是罗江镇政府针对预算使用额度的评价,尚未能对预算执行的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等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2.预算执行问题
(1)政府采购未按预算执行
经查,罗江镇政府存在纳入年初预算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未全部执行的情况。罗江镇政府年初批复的政府采购项目报备包含电脑5台、档案柜30个、打印机2台,预算金额共计101,500.00元,而当年仅采购11,200.00元,预算执行率仅为11.03%。
3.会计核算问题
通过核查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评价组发现罗江镇政府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存在会计科目归集不合理,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情况。如:2019年2月28日记0001号凭证,罗江镇政府将鸿佳建筑公司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资金共计3,800,000.00元计入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费用,未能对该支出进行正确分类。通过对比分析2018年及2019年度办公费支出时评价组发现罗江镇政府将2019年度拨付给各村镇的办公费用65.00万元错误计入办公费支出,该办公费实质为专项经费。
4.内部管理问题
(1)固定资产未盘点、财务数据与国有资产系统数据不一致
经查,罗江镇政府2019年度未按照制度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并且国有资产报告的固定资产原值为1,307,761.00元,而财务账面固定资产原值为1,318,961.00元,两者不相符。
(2)固定资产费用化
经查,罗江镇政府2019年度存在未将新购置资产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情况。例如:购置8套文件柜5,600.00元、2张双人办公桌3,000.00元、2套办公沙发5,000.00元、6台电脑27,200.00元、4台打印机6,600.00元,合计47,400.00元。罗江镇政府均未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上述固定资产,也未更新固定资产台账。
(3)合同未严格审核
经查,罗江镇政府存在未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并且未加盖合同专用章的情况。如:2019年2月28日记0010号凭证后附的与四川铭源建筑装饰公司签订的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中的预付款为88,140.00元,余款为73,450.00元,与项目总造价146,900.00元不相等。
(二)改进建议
1.绩效评价工作
建议罗江镇政府应根据市政府及区政府的整体发展规划,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按照“四本预算”的整体要求,以“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对于绩效目标进行管理,绩效目标的设定应充分考虑标准统一、运用合理、程序正当等方面;具体目标设定应进一步细化,可量化,可落地,可执行、可监督;绩效目标应结合单位内控管理的要求,应动态维护、合理排序、滚动管理,对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问题萌芽及时掐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对年度绩效目标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进行后评价。通过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评级体系,促进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为预算执行提供必要的保障依据,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2.预算执行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内部控制手册》第四部分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数量应当与财政部门批复发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采购数量相对应”,建议罗江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按需编制预算,及时履行预算采购,确保设备设施齐全,进而保障政府工作效率。
3.会计核算
根据《预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各级预算支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执行预算编制,将各项支出正确分类至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避免出现分类混用的情况。同时对专项项目资金要统一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相互占用。建议罗江镇政府对于支出应该专款专用,财务人员要对部门和单位报账的发票,按实际发生支出的性质进行严格分类把关,按照预算中确定的项目进行核算。
4.内部管理
(1)建议罗江镇政府严格按照《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内部控制手册》第四部分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清查盘点,并于年度财务决算前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及时查明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以确保固定资产状态良好数量充足以使政府工作效率得以保证。
(2)建议罗江镇政府严格按照《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内部控制手册》第四部分第四章第十条的规定将增加的固定资产及时准确地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及分析,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以确保国有资产得以及时准确的反应。
(3)建议罗江镇政府严格按照《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内部控制手册》中的合同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合同拟定后,镇党委会应该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的审核”对合同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合同一经审核同意签署,镇党委会应当与签约对方正式签署合同,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对合同的签章进行控制以杜绝由审查不严或未盖章引起的合同纠纷。
附表1:乡镇财政资金绩效分配评价指标表
附表2:2019年度基本支出明细表
附表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