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20〕44号)、《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 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达市垃圾分类办〔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试点推行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的决策部署,将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建设“品质通川”的重要抓手。
二、工作目标
2020年,通过垃圾分类处置试点推行,不断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培养市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经验。到2022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基本实现分类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危废垃圾专业回收处置率达80%以上,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70%以上,餐厨垃圾分离后的残渣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一体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面形成,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试点范围
朝阳街道办事处辖区为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试点工作范围。重点推行辖区机关(含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商业场所、公共区域及游园广场等。
四、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弃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厨余垃圾。主要指食堂、宾馆、饭店和居民厨房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 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三)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四)其他垃圾。除上述垃圾之外的废旧物品,对环境污染相对较小,又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称其它垃圾(如纸巾和厕纸溶解性强,不易回收)。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设施配置。按照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分类 投放指南、收集容器设置指南相关要求,统一收集容器颜色和图文标识,确保易于识别,便于投放。
1.公共区域。按照绿、黑、蓝、红(分别代表: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四分类桶”(240L/桶)设置,原则上每500米设置一组,重点区域及人流量较大的可因地制宜配置,按市、区责任区域分别配备。
2.机关单位。按照办公区域垃圾产生主要类型,原则按照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有害垃圾进行“三分类桶”(24017桶)设置,其分类桶颜色、标识与总体分类标准一致。
3.居民小区。按照绿、黑、蓝、红(分别代表: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四分类桶”(240L/桶)设置,并根据小区规模、场地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类桶设置数量或建设垃圾分类亭、分类房,同时选择2-3个小区推行智能化分类管理。
4.居民住户。考虑垃圾分类前期居民参与和接受程度,推行垃圾分类前三个月,政府统一印制有分类标识的垃圾分类袋,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定期统一发放。
5.商业场所。根据商业经营业态和行业特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分类投放指南、收集容器设置指南要求,实行强制分类,其容器设置由商家自行负责。
(二)落实转运处置。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后的转运处置,确保源头分类、过程转运、未端处置闭环管理。
1.可回收垃圾转运处置。可回收垃圾可由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及商家自行转运至回收机构进行售卖,也可投放至指定收集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委托第三方统一转运。
2.其它垃圾转运处置。按照原中心城区垃圾清运处理模式,投放或转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房(池、站、桶),由市城管执法局委托第三方统一转运至佳境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3.厨余垃圾转运处置。居民住户厨余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投放至指定的厨余垃圾中转房(池、站、桶),由市城管执法局委托第三方统一转运。有自行转运能力的餐饮商家将厨余垃圾自行规范转运至指定回收站点,无自行转运能力的实行有偿代运处置。
4.有害垃圾转运处置。有害垃圾实行定时投放、定点收集,由市城管执法局委托第三方统一转运处置。
(三)强化监督引导。垃圾分类系统复杂,居民分类意识和分类知识均处于初级阶段,群众“垃圾不分类”的习惯短时难以转变,在试点推行阶段,要加强垃圾分类监督引导。
1.配备社区监督引导员。原则上每个社区配备4名监督引导员,负责辖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监督群众垃圾分类。
2.配备小区监督引导员。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负责落实1-2名监督引导员,负责小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监督群众垃圾分类。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负责垃圾日常分类监督。
3.发挥志愿服务作用。通过社区“结对联创”帮扶、“双报到”党员、青年志愿者、社区网格员等,深入社区、家庭、企业、学校、机关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监督工作。
(四)做好资金保障。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市、区保洁区域各自承担。试点阶段垃圾分类设施(不含商业场所)、社区监督引导员、宣传费用等由本级财政保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0年10月20日前)。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相关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垃圾分类的目的和意义,形成“会分类、愿意分类”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新风尚。
(二)设施配置(2020年10月底前)。试点片区各相关单位、小区、公共区域、居民住户等,分类设施建设配备到位,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三)试点运行(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2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试点方案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末端处置等各项工作,并开展督导检查,迎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现场会召开。
(四)总结提升(2020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试点运行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系统评估,收集汇总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处置模式。
七、责任分工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参与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明确以下责任分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拟定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和指导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配置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负责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推进落实进度和成效;负责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处置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负责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为全域垃圾分类处置奠定基础。
朝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垃圾分类处置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摸底调查辖区居民人口、小区、商业、公共场所等区域垃圾分类设施配置需求数量,并督促和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设施配置;负责将源头垃圾分类转运至规定投放点;负责开展日常垃圾分类处置检查,并落实社区监管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行业落实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督促餐饮企业(含小吃店)落实分类容器设置,加大餐厨垃圾投放监督管理,严控餐厨垃圾混装混到现象;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宾馆等商业群体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督促落实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和分类处置相关要求。负责制定再生资源行业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发展规划,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推进生活垃圾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有机融合。
通川生态环境局加强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进一步摸清工业、医疗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涉危废物违法行为等。
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小区落实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加强建设工地和施工单位建筑垃圾依法依规处置监管,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区教科局负责督促学校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委会等活动,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良好氛围。
区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协调三大运营商通过手机平台,发送垃圾分类公益短信和温馨提示。
区卫健局负责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医用垃圾的回收处理,禁止随意丢弃或与生活垃圾混装投放。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区发改局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相关项目的争取和储备,推动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制定完善垃圾分类处置收费制度。
区财政局保障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相关经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决策部署,各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专人专班统筹抓好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技术、资金等优势,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垃圾分类存在问题及困难,协同推 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分类工作系统而复杂,且起步晚,群众对垃圾分类认知还相对较少,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配合,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三)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达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奖惩机制等。通过分类试点,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