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达州汽车北站北迁(配套修理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及《达州汽车北站北迁(配套修理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规定,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由新建修理厂、办公楼、维修检测车间、广场道路等配套设施组成,总建筑面积3939.24m2,其中修理厂建筑面积630m2,办公楼建筑面积1455.24m2,维修检测车间建筑面积1854m2。项目总占地1.1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建构筑物占地0.76hm2,道路广场占地0.36hm2;项目建设共挖填土石方总量0.68万m3(自然方,下同),其中开挖方量0.34万m3,回填方量0.34万m3,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外运弃土石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项目基本概况、占地、土石方平衡分析等内容介绍基本清楚。
(二)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基本可行,结果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确定值、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均满足水土保持标准要求。
(三)本项目属补报方案,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2hm2,同意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主体建筑物防治区、道路广场防治区。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可行,措施设计基本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8.5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计列水土保持投资19.23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9.2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8.55万元,监测措施费2.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09万元,独立费用5.05万元,基本预备费0.3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6万元。
(六)基本同意方案效益分析结论。
三、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报告表》批复的后续工作。认真落实水土保持资金,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及时组建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建立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乱倾乱倒。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造成水土流失。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规定,你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缴纳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1.46万元。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加强水土保持监理及宣传工作。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在工程区醒目位置制作固定的水土保持标语及水土保持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报告制度。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定期向通川区水土保持局书面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若需作出大变更,须报我局批准。
(七)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制度。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规定,项目建成投入运行之前,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其验收结论报通川区水土保持局备案。
(八)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环保责任,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达州汽车北站北迁(配套修理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
达州市通川区水务局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达州汽车北站北迁(配套修理厂)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
项目名称 | 达州汽车北站北迁(配套修理厂)工程 | ||||
建设单位 | 四川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达州市通川区北外镇徐家坝 | ||||
占地面积 | 1.12hm2(永久占地) | 土石方挖、填总量 | 土石方开挖总量0.34万m3,回填总量0.34万m3 | ||
占地面积 | 2.80公顷(临时占地)) | 土石方 挖填总量 | 1.18万m3 | ||
借方 | 数量:/ | 弃渣 | 数量:/ | ||
来源:/ | 去处:/ | ||||
(计划) 开工时间 | 2018年12月 | (计划) 完工时间 | 2019年6月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0年4月 | (计划)完工时间 | 2020年12月 | ||
四川伟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李惠(专家编号ST042)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水土保持) | |||
四川省水土保持学会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13795686678,549934075@qq.com | |||
13795686678 | 邮箱 | 549934075@qq.com | |||
经审查,《达州汽车北站北迁(配套修理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提出如下技术评审意见: 一、项目由新建修理厂、办公楼、维修检测车间、广场道路等配套设施组成,总建筑面积3939.24m2,其中修理厂建筑面积630m2,办公楼建筑面积1455.24m2,维修检测车间建筑面积1854m2。本项目总占地1.1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建构筑物占地0.76hm2,道路广场占地0.36hm2;项目建设共挖填土石方总量0.68万m3(自然方,下同),其中开挖方量0.34万m3,回填方量0.34万m3,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外运弃土石方。 二、项目基本概况、占地、土石方平衡分析等内容介绍基本清楚。 三、项目建设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四、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基本可行,结果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确定值、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均满足水土保持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属补报方案,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2hm2,同意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主体建筑物防治区、道路广场防治区。 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基本可行,措施设计基本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8.5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计列水土保持投资19.23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9.2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8.55万元,监测措施费2.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09万元,独立费用5.05万元,基本预备费0.3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6万元。 八、基本同意方案效益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同意通过技术审查。 评审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
本意见书仅作为 达州汽车北站北迁(配套修理厂)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附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所用。 | |||||
本意见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评审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