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14日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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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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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8-2124116

      址:达州市通川区会仙桥55号(建设大厦二楼通川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塔沱至金龙大桥沿线改造及土地整理项目

     

     

    通川区西外新区大寨子片区内

    达州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3条市政道路,全长2.41km,分别为滨河西路、红岩嘴路、康宁路,以及新建防洪护岸堤998.26m。其中滨河西路按城市次干路设计,全长0.964km,道路路幅宽度30m,设计速度40km/h;红岩嘴路按城市次干路设计,全长0.78km,道路路幅宽度20m,设计速度40km/h;康宁路长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全长约0.667km,设计速度20km/h,道路路幅宽度12.0m;新建防洪护岸堤上起于金南大桥(西堤右1+758.83),下止于金龙大桥(西堤右2+757.09),全长998.26m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 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2. 废气:施工材料选用燃烧充分的施工机械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加强燃油设备的维护保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硬质围挡

    4.固体废物:废弃土石方外借于其他同期建设项目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堆放,并及时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无废水产生与排放。

    2.废气: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

    3.噪声: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对来往车辆限速禁鸣,加强绿化建设

    4.固体废物: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集中堆积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经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同意(达市发改审〔201914号)

     

            

                                                           

     

     

     

     

     

     

     

     

    2.

    通川区渠江流域魏家河段(仙女洞上游)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

     

     

    通川区罗江镇(原魏兴镇)厂坝村和罗江镇洞巴村交界处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项目办

     

    四川中景国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一座 3 m3/d 净化厂,并配套进场道路、进出水管道等,占地面积 16940㎡。主要建构筑物包括:1座格栅絮凝池、3座沉淀池、2座排渣井、10座渗滤池、2座溢流井、1座污泥浓缩池、1间污泥脱水间和1间加药间,并配套污水管道,1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91m2综合楼(1F包括办公室、化验室、库房、卫生间,2F包括会议室、休息室、厨房及餐厅、卫生间)进场道路(长146.723m,路面宽6.5m),含桥梁1座(桥长34m,不在魏家河设置桥墩)等,建设总投资2444.75万元。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 废水:施工期冲洗废水经临时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有卫生设施进行处理。

    2.废气:施工期选择低噪声环保设备,采用商品混凝土,合理安排场地布置和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屏障,

    3.噪声:合理优化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以及作业时间,场内进出车辆限速鸣笛,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

    4.固体废物:施工期临时占地开挖土石方运至当地城市建设部门指定的正规堆场或渣场堆放处理;废铁、废钢、材料包装袋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建筑垃圾运送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点堆放期临时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送至垃圾填埋场。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水:营运期浓缩池上清液及污泥脱水滤液,经收集后回流至格栅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餐厨废水经隔油器隔油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魏家河。

    2.废气:营运期加强管理,及时清除积泥、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强绿化。

    3.噪声:采用低噪声污水处理设备,通过基础减震、隔

    声降噪及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营运期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经压榨脱水后,送往当地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沉淀池污泥经污泥凝缩池浓缩机压滤机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池,定期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或交由制砖厂回收利用;实验室固废分类桶装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清洁人员按时清扫,暂存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项目取得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可研报告(通区发改审[2019]16号),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2019-62 号),以及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达市通自然资函[2019]96 号)。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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