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化妆品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12月16日下午,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相关股所化妆品监管负责人、全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共计23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是进一步提升化妆品监管人员履职能力,提升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防范化妆品安全风险的迫切要求。会议强调,打好法制基础是条件,强化监管是责任,建好队伍是基础,学用结合是手段,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立足诚信自律,全面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培训会上,四川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向堃从《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条例》总则、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通川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就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日常检查要点及最新要求进行了梳理,分析讲解了常见的违法情形及处罚依据,并就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作了强调。
此次培训,提高了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化妆品经营行为。下一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新条例的宣贯力度,实现普法全覆盖,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